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催收异地债务如何收集证据 在当今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催收异地债务如何收集证据
  
  在当今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不再局限于地域,这也就导致了异地债务的产生。在债务人不肯还债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那么,应怎样通过诉讼方式催收异地债务务呢?在诉讼中,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那么,债权人要催收异地债务如何收集证据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通过诉讼方式催收异地债务
  
  在非诉讼催收未见效果的情况下,要果断的启动诉讼手段,即打官司。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诉讼财产保全,如经过调查,确认对方有一定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可以考虑诉讼财产保全。保全对方财产可以使我方占据主动且能保障判决的效果。但在异地催收中,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成了一个困难,因为申请保全人的财产一般在外地,这时就需要和律师充分沟通,寻找担保财产,必要时可以考虑寻找担保公司。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进行财产保全,这需要对债务人的情况作出精确的判断。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看,诉讼也是一个各方谈判的平台,在异地催收案件中,要更加注意促成和解,因为异地催收付出的成本往往是很大的,这时就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及成果,在考虑成熟时果断的达成和解,以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二、催收异地债务如何收集证据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而异地交易中,证据往往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一些传真件、复印件、电子邮件等材料;
  
  2、所签订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有所变更履行,但变更履行的送货单等材料可能保留不全或存在瑕疵;
  
  3、缺少及时的对账材料;
  
  4、有时因货物直接送达第三方,只有第三方出具的材料,而没有合同相对方的确认材料;5、其他。
  
  出现上述问题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弥补,而弥补最有效的是双方形成书面确认,如对账单盖有对方公章等。但是如对方出现不配合或恶意赖账的情形,该怎么办?
  
  这时可考虑录音,操作过程简介如下:
  
  1、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为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
  
  2、录音之前,不要打草惊蛇。
  
  3、录音之前,一定要梳理材料,挑选出需要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遗漏。要这样想:对手不可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4、准备好录音设备,不要录了半天却录制失败。
  
  5、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6、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7、要保留原始录音,如在录音笔中,不要删掉,因为可能要涉及录音鉴定。
  
  8、为正义之事,合法录音。
  
  诉讼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打官司。可以说,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因债务催收问题所打的官司亦不例外。如果债权人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也就是催收不回债务的风险。为了避免这样的风险,建议您在诉讼前能够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律师的意见。关于怎样通过诉讼方式催收异地债务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古时候我们常说开疆拓土,统治者们对于土地疆域的幅度是非常在意的。有了广袤的土地,才能生产更多兵马粮草,才能开疆拓土。现代也是一样,人们讲究土地使用证。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一旦丢了,在农村,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是不是故意想要打死对方的。如果不是,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分为三个层次,轻伤、重伤和因伤致死。一般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方法导致受害人重伤的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死刑。如果积极地向被害人家属提起赔偿并且实施赔偿的话,是可以帮助你减轻量刑的。那么致人死亡...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乡镇、农村的房屋就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之上的。我国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比较严格,现在一些地方推出小产权房,价格便宜,只是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土地,这让人不禁产生疑惑,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么?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么?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许户口为同村或同集体的人买,不能够上市交易,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


·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我国的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土地使用权是在法律规定下个人或集体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现实情况下在城市买房时一般会以房产证作为重要的购买凭证,那么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第七款、第十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您不能忽略了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那到底买安置房的风险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可否买卖转让 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城市房屋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种为农村征地拆迁...


·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国家新一轮的经济建设正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对于各地方的发展部门来说,最缺的就是土地,因为经济建设对于土地的使用缺口一直较大,因为有着全国耕地的保护面积所限制,因此,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就得拆迁,进行土地的重新规划,那么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呢? 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是民之根本,老百姓过日子就是靠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一旦发生土地纠纷,一定要重视,必要时要找专业的土地纠纷律师。 1、村干部不负责、导致土地权益被侵害 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中手续不完备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履行中又漠视农民权益成为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有的村干部在发包土地时“暗箱操作”,引起群众不满。有的是在履行过程中常常因为村委会负责...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维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保和镇、永春乡,平均补偿标准:58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路乡、叶板乡、维登乡、塔城乡、康普乡、白济讯、攀天阁乡、巴迪乡,平均补偿标准:47600...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但对很多人而言其实都不是很清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