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一个交房的时间,而这个时间往往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通常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一个交房的时间,而这个时间往往是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协商约定好的,但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到了交付时间之后,开发商却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出现。那实践中,开发商有逾期交房行为要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有逾期交房行为要怎么办
  1、双方已在购房合同的约定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如: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交房,开发商每天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超过一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若经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决定解除合同的,应在三个月行使自己的权利。若开发商没有催告的,购房者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求解除合同;否则,购房者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现在流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交房日期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还有逾期交房的惩罚性条款,比如支付违约金或者退还全部房款并赔付利息等等。合同生效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违约就需按合同规定付出代价,即使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也需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付出代价。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所以,作为开发商必须谨慎订立合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进行商品房预售买卖之前应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预售商品房交付购房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付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果开发商不是因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应负下列其中之一的逾期交房责任:1、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每超过一天,开发商应按购房人已交付房价款总数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在收到解除购房合同书面通知书之日起,按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内退还购房人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及利息,并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开发商均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开发商也应一并承担,开发商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与开发商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不是马上就可以要求退房,一般需要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而到了宽限期还无法交付房屋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而在逾期交付的情况下,开发商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违约,因此无论是否退房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如牵扯人身损害,需等待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一般情况下,人损情况无法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借款时都会用一些物品来抵押,有时会用自己所属的车辆,当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到了还款期限而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行使车辆留置权,下面由为您解答车辆留置权的一些注意事项。一、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行使留置权的法律要件是:1、须债权人占有属于债务人的特定物。四同修配厂占有飞跃公司的牡丹汽车即属此例。2、须债权发生与该留置物具有牵连关系。所谓有牵连关系。系指...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起诉一年内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


·婚后买车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很多年轻人结婚后,都会买房买车,现在小汽车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的时候,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像房产、汽车都是比较重要的固定财产。婚姻法在这方面进行了规定,那么,婚后买车2017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一、婚后买车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合理分配。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现如今时代发展迅速,交通与人们的关系可谓是密不可分。相信不少人都担心过交通安全问题,而且不单单是交通工具产生的问题。近年来也有过很多交通工程事故出现,那么对于这一方面法律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一、前言 施工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蓝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不同的地理环境对工程施工技术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比如分析农村交通工程...


·驾驶机动车,黄灯一秒算闯红灯吗
      黄灯一秒算闯红灯吗1、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也就是说,当红灯时,车头车身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即为刚过线不会被处罚。如果不慎刚好过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加油,猛冲过线或怕电子警察抓拍而大距离倒车,因为视频设备捕捉的是移动影像,会形成一次完整违法记录,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2、黄灯亮起和红...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2023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新个...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这里说的骑车通常是指非机动车。之前,我们了解到行人也是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如果是骑着非机动车撞死人了,此时是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有人认为非机动性交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只有机动性交通工具才会危及...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一般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一般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作为认定事故各方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法院确定由谁赔偿的依据。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复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怎么申请?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复核条件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 (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 (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