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者必须携带驾驶证。未携带的按照规定处罚。另外严重的醉酒肇事情形是终生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的,其他规定也约束了再次考取的时间。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
  
  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者必须携带驾驶证。未携带的按照规定处罚。另外严重的醉酒肇事情形是终生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的,其他规定也约束了再次考取的时间。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驾驶证的规定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会影响驾驶证的使用和考取。若有其他重大犯罪记录,可能会影响征信和日常消费,此时会影响购车。醉酒驾车的驾驶者,根据不同情况,会在五年内或十年内不得再次考取驾照,最严重的情况是终生不得考取驾照。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二、醉驾摩托车法律相关知识 1、驾摩托车被血检80以上,会被判。 2、醉酒驾车如何判断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需要援助律师自理办案费用。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所以律师张某会收到法律援助机构支付的办案补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易,而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自己进行办理。在房屋持有人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才能买卖交易。那么,安置房是什么性质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就为您解答。 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会帮你弄的。 2、到法院进...


·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


·新婚姻法关于车辆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车辆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对汽车财产分割,没有变化,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确认后双方的责任后,写清责任双方的违章处罚和责任赔偿,然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在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时作为证据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属于何种证据一直处于争论中,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您一直争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一、从书证的形成时间来看 1、书证通常是在案件或纠纷发生之前就已经形成,如借条、合同、遗嘱、营业执照等,它们在诉讼之前就已经客观存在,而不是通过诉讼中的行...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很多人为了应酬,酒后开车,构成醉驾行为,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那么,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 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 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所留下的档案记录。如果你的行为触犯了国家...


·交通事故腰间盘突出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腰间盘突出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腰间盘突出的,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车祸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当发生车祸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通常都会有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会根据造成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当时的行为,来判定对这场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因果关系,从而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在此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提出异议的途径有: 1、 陈述和申辩。 如果是当场受到处罚的,可以当场直接向处罚人员进行陈述和申辩,非当场处罚的会在一个拟处罚告知书上告知你可在7日内到大队陈...


·一、交通事故赔偿提交的资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