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是指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以营利为目的,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于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它的主要规范依据为《公司法》等。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主要运营和管理人,负责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那么如果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下面具体和你说一说:1,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2,通过招开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同意,变更。3,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
  需要提交:
  (1)变更后的;(2)原法定代表人免职决定书;(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决定书;(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依照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十一条 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的决议,以及、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公司法人跑了,如果导致了公司财产造成了损失,应该向警方报案处理,追究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的人,通常情况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或公司的主要管理人之类的人。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分公司注销决定是由股东大会作出的。(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变更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变更?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


·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每个创业者或者公司运营者在经营发展的初期阶段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其实,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在目的、主体、追索权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也只有了解并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才能推动公司的良性运转。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融资目的不同 公司融资的用途比较广泛,而项目融资目的是单一的,就是为了完成一个项目。 融资项目通常是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制造业项目,具备投资金...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作为重大的证券交易活动,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目标公司董事会的重组、股票市场的波动等异常复杂的问题,如果稍有处理不慎之处,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对象有一定的严格要求,有时候是禁止其收购的,那到底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


·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
      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在一个公司里,可能由于发展或者其他的原因,会出现变更公司法人的情况。通常而言,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事情是很重要的,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会产生一些疑问,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接下来,我们就针对此内容为您进行解答,请继续阅读了解。一、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公司法人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提交,出具新的,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二、公司章程的更改(一)提议修改公司...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新公司融资估值方法有什么
      众所周知一个公司要发展,那么公司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进行日常的运营。但是对于大多数的中小型公司来说一般都是缺少资金的,这个时候处理办理贷款,那么就只能去拉投资。对于投资方来说要对公司进行估价,那么新公司融资估值方法有哪些呢? 500万元上限法 这种方法要求绝对不要投资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由于天使投资家投资时的企业价值与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决定了天使投资家的获利,当退出时企业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时的企业定价越高,天使投资家的...


·公司法人去世、还有账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还有账该怎么办 作为我国的公司来说,在经营的时候,一般每个公司都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担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法人突然去世,但是还有帐,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所以我们将针对公司法人去世、还有账该怎么办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去世、还有账该怎么办? 企业除非破产,注销,倒闭,法人是不会去世(逝)的。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去逝了,依法、依企业章...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


·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合同效力有吗?
      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合同效力有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未获授权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也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的授权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拿内部事务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知分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的。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