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想要在一个地方工作,那么最好是选择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想要在一个地方工作,那么最好是选择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使工作更加舒心和便利。但是现如今买房管控特别严所以促生了许多人租房代替买房,可是这个时候就会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什么租售同权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想要租房但是什么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都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二、租购同权有哪些好的方面的影响?
  1、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曾经何时,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现在广州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那房子还换吗?2、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租房的价值不差于买房,那么在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3、对于人才来说可能格外重要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南漂、北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出走呢?一旦,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
  三、哪里开放了租售同权?
  相比此次广州最为“开放”的“租售同权”政策,西安仍处在“租售并举”阶段。租赁市场的开启,不仅有助于降低住房空置率,也有利于提升人才吸引力。目前西安楼市已推出的各项租赁公寓项目:大学毕业生廉租公寓,高新区推出的公寓政策都取得了较好效果。随着房地产需求高点已过,行业规模不再增长,房企也将逐渐从物业销售转向物业运营。自2015年万科在西安开启长租公寓“泊寓”项目起,长租公寓开始在西安生根发芽。保利金香槟推出了香槟公寓,引入途家酒店运营,为购房业主提供资产托管;万科VV公寓则完全只租不售;合能朱阙项目与途家的联手,打造旅游租赁公寓。进入7月以来公寓租赁市场再度成了您关注的热点。7月9日,莱安地产旗下馨美寓长租公寓开业;7月19日,龙湖冠寓西安大兴东路店试营业,将于8月份正式面市。作为龙湖在中国长租公寓市场的开山之作,冠寓以其极致的居住体验、贴心的物业服务和革新的租住方式,受到了广大年轻租客的欢迎和喜爱。不管是引入酒店运营,帮助业主出租和投资,还是直接以租代售,很多公寓产品都在向“租”过渡。业内人士称,未来将会有更多开发商去尝试与“租”有关的各种模式,开发商自持物业,如果对租赁形式运作得好,收益并不比商品房销售市场差。就以广州来说,广州的政策就是只要是租房那么其子女如果是适龄儿童少年那么就享有购房者同等的权利,其监护人即使没有在这里买房,子女也可以在这里上学,并且还能够享受到应有的补贴。但是各地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最好是在当地的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


·怀孕的员工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怀孕的员工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劳动者怀孕的,用人单位辞退其实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赔偿金。 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可以。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对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规,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依然可以解除合同。怀孕女工开具假病假条,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缺勤天数通常作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数,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效,最终导致也不会被人民法院采信。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对于公司只给复印件的行...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企业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经常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职工的权益受到伤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劳动关系,手续齐全的话,一个星期左右仲裁结果就会出来。职工对此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诉讼。那么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对劳动关系认定的存在劳动关系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不是,交通事故也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区别是: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都需要有一个质保期,不能说还没用多久就出现了什么问题,这样的话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为了规范各建筑工程的质保期,我国特制定了质保期的标准,不达标准的话,是不会让使用的。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


·工伤认定老板不认咋办?
       一、工伤认定老板不认咋办?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承认无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不懂得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说用工单位迟迟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至于在发生劳动纠纷之后难以维权。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接下来来给您支招,请随来了解一下如果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 一、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 1、对现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


·公司以员工自离扣工资可以吗
      公司以员工自离扣工资可以吗 法律上规定,公司员工想要辞职的,只要走好流程就可以了,公司那边也就不会怎样阻止或者什么的。但有些公司认为员工自己辞职的,又没走流程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或者本身就为避免人走掉,于是就要求以扣工资为代价。 实际上,公司不可以因员工自离而克扣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自离员工因此被公司克扣工资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另外,员工如果采取自离的方式辞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很少有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这时就存在一个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我们为您着重介绍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维权能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


·如何办理工程保险延期申请
      建筑工程行业作为一种高危行业存在,从业人员在建设过程中往往极易发生事故。事故一旦酿成将会造成巨大的人生伤害,财产伤害。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给受害工人的家属也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那么工程保险是怎样发挥其保险作用的?发生情况后如何进行工程保险延期申请呢? 一、如何进行工程保险延期申请 如果保险中有这样的条文:交费次日零时起(或指定生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止。对于建筑工程保险,基本上都会有这样的特别约定。 如果没有注明,当时投保时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