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婚前财产协议范本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与外国人结婚的,也是可以在婚前签订一份财产协议,这便是涉外婚前财产协议。其中肯定是详细对财产做出约定。那么这个涉外婚前财产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涉外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经多年相识相恋,并打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也为明确婚前及婚后双方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债权债务承担以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联的事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郑重声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均已知晓并明确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或者压力。本协议是双方基于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双方的自由意志对双方的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等事宜所作出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是否最终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对上述财产要求分割。
  
  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止,甲方名下的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注明: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结婚前,甲方增加的婚前财产将以补充清单形式列明,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条款):
  
  1、不动产名称:
  
  2、动产:
  
  3、公司股份:
  
  4、股票基金:
  
  5、银行存款:
  
  6、其他财产:
  
  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止,乙方名下的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注明: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结婚前,乙方增加的婚前财产将以补充清单形式列明,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条款):
  
  1、不动产名称:
  
  2、动产:
  
  3、公司股份:
  
  4、股票基金:
  
  5、银行存款:
  
  6、其他财产: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婚后双方实行财产分别归属制,即婚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取得的不动产、动产等均各自所有。以上一方所得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
  
  三、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甲乙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任何一方在双方婚后借债,其均有义务向相应的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约定制”的内容,明确告知该债权人,所欠的债务均由借款人个人承担,与另一方配偶无关,配偶对此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四、甲乙双方今后所生子女的各项开支均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的承担数额或者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另行进行书面约定,该项约定作为本协议附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为保证甲乙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中的生活或者经营花销,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后可另行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归属、使用等事宜进行书面约定,该约定可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甲乙双方均已知晓本协议名称虽为婚前财产协议,但不影响该协议中关于婚后财产处理以及子女抚养等约定的内容的法律效力。
  
  七、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的约定是很有好处的,能够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户口本不在一起怎么办结婚证
      户口本不在一起,要拿双方的户口簿(户口在一起,拿一本户口簿即可)、身份证到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丧假国家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的假期是任何单位部门要遵守的,特殊情况除外,下面我们就来针对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以及法定的假期进行分析,其中特别说明丧假国家规定2017年国家的新规定,需要了解这方面内容的可以仔细阅读文,我们还进行了一定的补充。 一、最新丧假国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


·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小孩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只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该如何来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女方未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同样是可以上户口的。女方没有离婚就和别人生孩子构成重婚罪,和别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子女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很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那到底应该怎么来要回自己应得的抚养费,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即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判决。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二、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


·新婚姻法 重婚罪是什么?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里其实会有很多糟心事,不过这一方面还看个人与个人间的耐心容忍度和体谅度,这些事都是可以过去的,但是有些事确是万万不能过去的,比如新婚姻法 重婚罪这样的情况,我们就为您讲一讲重婚罪是什么以及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一、新婚姻法中的重婚罪是什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


·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夫妻离婚时,如果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发生争议,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其中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决定 孩子的归属问题和财产好何分配。起诉离婚会涉及到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收取,下面我们就以四川宜宾为例,介绍一下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一、宜宾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做出处理,其中关系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那么离婚后还有义务抚养孩子吗?对于离婚就不用再管孩子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