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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因此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到底买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4、抵押登记费,100元
  
  首次购买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如下几条:
  
  契税:普通住宅1-90平,1%;91-144平,1.5%;144以上的,3%;非普通住宅3%。
  
  手续费:6元/平,非普通住宅10元/平。
  
  登记费:80元,非普通住宅80-800不等。
  
  印花税:5元。
  
  三、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二) 一房两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预售商品房。
  
  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我们就整理到此。其中虽然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比较多,但也是由双方来共同承担,不过实践中也是可以协商由一方完全承担,不过此时会调整房价。至于具体的税费数额,则需要结合实际的价格才能确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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