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针对汽车超载的情况,我国主要是对运营客车和货车超载作出了规定,而要是私家车、小轿车超载的话,则一般是按照运营客车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将在区分不同的汽车为您介绍超载该如何处罚。
  
  一、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对“汽车超载怎么处罚”以及“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的详细解答,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各位解决实际问题呢。不管是超载还是超员,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也是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都能够用得到,目前现如今市场上的房地产估价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不过在进行估价的时候,一般都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是多少? 一、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是多少?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1.2万-1.5万一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双证挂靠价格,在1的基础上加2-3千每年;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券上市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 二、公司申请公...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区别
      在您的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在双方的当事人处理的时候经常会因为一些意见的不统一而发生了矛盾纠纷,处理交通事故有不同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有调解和诉讼两种方式,那么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有什么区别呢,的我们带你看一看。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区别 所花时间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与法院诉讼相比,公安机关调解交通事故相对经济、高效。调解的达成通常是双方当事人互让、共识的结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然而,公安机关调解没有强制...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二、无产权证车库不能买卖无产权证车库是不能买卖的,购买没有产权的地下室车库,意味着购房者可能要承担无产权、无法二次交易以及拆迁不能获得补偿等风险。如果开发商是把车库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独...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 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自行协商一般是针对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双方都无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形(比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才适合自行协商。自行协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赔”的部分。这种处理方式好处是:省时又省力,但其风险是:当事人利用此规则迅速要求撤离现场,...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


·车辆碰擦走什么保险理赔
      若是两辆车相撞或剐蹭的事故,先要确定了是谁的责任,是谁的责任那就要走谁的保险,可不能是别人的责任而走了自己的保险。责任的判断若是非常明显的,比如追尾,是后车的责任,比如有车辆违章,那是违章车辆的责任,像这种双方都没有异议的,就走责任方的保险。若是双方责任不明确,那就马上报交警,由交警来划分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


·一、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
      一、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凡是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碰到交警设卡查酒驾,交警一般会先跟你说话,闻闻是否有酒 气,然后要求你下车“吹气”,也就是用酒精测试仪做简易检测,如果酒精值在80mg/100ml以上,就达到醉...


·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谁来交?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那么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谁来缴纳呢?今天来为你解答一下,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也就是说假如有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送去医院,那么,您就会想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就是由雇主,或者个体公司来支付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提供什么材料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提供什么材料一、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