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2、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4、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5、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6、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醉酒驾驶车辆的驾驶者必定会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恶劣,那么在处罚上面就会从重判决,轻者给予拘役的处罚,而对于严重者就会被有期徒刑,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让违法者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等证据确凿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那么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


·司机开车玩手机处罚是什么?
      司机开车玩手机处罚是什么?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双方当事人针对自身责任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双方当事人针对自身责任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情况进行统计,之后联系相关部门处理。但是有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处于想要逃避责任或者是增加赔偿数额的考虑拖着不肯结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结案的时候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   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拖延不肯结案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展,GDP已经位于世界第二位,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也在不断上升。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多,我们国家的有车族在不断壮大,这就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国家开始严格要求,出台了最新的交通法。下面,我们来谈谈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问题。 一、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违章代码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很危险,发生事故就全责。 二、道路交通法中对逆向行...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1、引客户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 2、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3、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时下,学开车、买小车已成为社会上的一股潮流,许多家庭把拥有一台私家车作为一种时尚。但是随着家庭交通工具的增多,交通肇事也层出不穷。如果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就会构成犯罪,即交通肇事罪。那具体来说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要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应该知道此时自己要如何处理,这样才能有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


·一、交通事故我车被扣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我车被扣怎么办?交通事故我车被扣可以等待交警部门关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完毕之后,申请取回自己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