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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酒后驾驶算不算酒驾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算。机动车的定义,指的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索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各种活动的轮式车辆,从上述的描述可以看出,电动车是符合这一定义的,所以说,如果酒后骑电动车,同样会被交警视作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要受到酒驾的处罚。法律依据:《交通法》对酒驾的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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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住宅小区的路并不属于道路,所以发生车祸的并不属于交通事故,对于事故的责任,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确定,有方存在过错造成车祸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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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在债券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业,想从中分一杯羹。我们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把握不好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因此,了解债券各个时期的变化,对投资是很有用处的。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主要特征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请继续阅读了解。一、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看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吧。  1、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  这种情况在主路出入口处极为常见,由于在主路入口处会有辅路车辆缓慢进入,而快...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最高法对超标电动车醉驾的处罚也是处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超标的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所以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也是依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超标的电动车醉驾一样要坐牢的,因此不要对电动车醉驾不以为然。如果是超标的电瓶车,也是按机动车一样的来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


·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一、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1、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的话员工需要自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直接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款。 3、公司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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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的扶养权利被剥夺。但...


·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驾驶汽车上坡时,如果坡度比较大或者上坡路程比较长,由于换挡不合适、油门没有及时跟上等原因,很容易溜车造成事故。而在诸如盘山公路等较为复杂的坡道上行驶时,两车交汇也极易造成碰擦。那么,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造成事故的责任划分有无法律规定呢?为您解答。 一、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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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团伙强迫交易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2、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3、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4、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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