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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九条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停运损失
      对于停运损失,保险公司通常都是拒赔。他们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停运损失系间接损失,不予赔付。比如:机动车辆强制险中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商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约定: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 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方及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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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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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营方与股东的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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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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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如何计算确认 一、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如何计算确认 一、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但是,股权转让所得与其他财产转让所得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它并非单纯的...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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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股权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专门的条款,其中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那么,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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