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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试用买卖合同的明显特征是买受人先试用,后支付价款,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经买受人试用认可后,合同才生效。因此,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的特征:

    一、在一般买卖合同中,是在买受人先支付了一定的价款后,出卖人才交付标的物,而在试用买卖活动中,出卖人必须先履行交付标的物由买受人试用,在买受人与出卖人约定的试用期间内,买卖合同不生效。

    二、在一般买卖中,买受人支付了约定的价款,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标的物的物权随之转移,出卖人由此而失去了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而买受人则获得该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而试用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其标的物的物权并未转移,仍归出卖人所有。

    三、试用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必须履行将买受人指定的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的义务,而买受人则享有对该标的物在规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试用该标的物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1)协商约定,不能达成协商约定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2)依《合同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按前述方法仍不能解决的,由出卖人确定。《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1)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也称为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品质或者法定品质,不存在物的表面瑕疵或者隐蔽瑕疵所负的义务。 A.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包括质量瑕疵于标的物交付时存在;买受人不知道标的物有质量瑕疵;买受人就受领之物已经进行检验,并通知了出卖人。 B.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


·产品质量出问题,确定诉讼当事人
          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债的发生的根据不同区分为合同制度中的产品质量之债和特殊的产品责任侵权之债。前者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确定案件当事人,而后者属特殊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122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而设立的,其中的财产损害是指由有缺陷产品引发的消费者其他财产的损害,并非...


·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对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的质量要求作了如下的规定:

    一、《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


·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试用买卖合同的明显特征是买受人先试用,后支付价款,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经买受人试用认可后,合同才生效。因此,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的特征:

    一、在一般买卖合同中,是在买受人先支付了一定的价款后,出卖人才交付标的物,而在试用买卖活动中,出卖人必须先履行交付标的物由买受人试用,在买受人与出卖人约定的试用期间内,买卖合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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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包装方式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的包装方式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①约定包装方式→②协议补充包装方式→③推定包装方式→④通用包装方式→⑤足以保护包装方式。 (1)约定包装方式: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2)协议补充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 (3)推定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通用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买卖合同中有关利息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息的规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的归属。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所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

    事实上,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与标的物物权的转移、标的物风险的转移密切联系在一起,一般地说,标的物...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的余款起码还应分两次付清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


·企业买卖购销合同经济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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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的规定,买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购房认购书关于“签订本协议7日内客户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退,房源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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