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
  
  一、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按揭房要如何办理过户
  
  按揭房卖掉要亏20万左右,目前,很多购房者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很多人都知道按揭贷款,但对于自己的房贷利息到底是多少其实并不知道。实践中说的按揭贷款计算方式,其实就是指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的计算。
  
  按揭房过户办理: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按揭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房子有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规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购买时签订的合同和房屋的产权证书、银行的抵押合同关系变更一下就可以,其实做起来整个过程却是没有那么容易的,首先,购买房产的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要签订购房的合同;银行签订贷款房屋抵押的合同,进行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记录。
  
  2、如果贷款还清之前进行房屋的买卖,则涉及以上五个文本的人名变更问题。
  
  首先,根据房地产法,购房合同是不能变更的,其次,从银行角度,如果贷款是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3、至于在权属处变更贷款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以及产权证,由于目前尚无政策依据而根本行不通。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一)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这些都是和第一套房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决定购买二套房产的时候,应该首先了解一下本省关于二套房的相关政策量力而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这意味着居民在购买200万的二套房,首付款可以少交60万。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这也是离婚夫妻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毕竟与自己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样一种情况。其实如果真的遇到了,您也不要着急,因为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是有最低保修期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一、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方便商品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 本办法所称登记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与购房人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中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仅可以到等地房产局进行办理,也可以在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那么相应的就要准备在接到办事处办理的相关材料,下面是由的我们为您编辑的在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时,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料到辖区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不得涂改。 2、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如《房地产权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峻工...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位址、四至、面积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核实...


·回迁房算不算商品房?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算不算商品房?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您都知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为了开发土地、征收土地需赔给回迁户的房子,而商品房则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子,包括住宅、写字楼及其他建筑物。同样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也是相同的,那么,回迁房算不算商品房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回迁房算不算商品房 不算。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


·在租赁门面房的时候,有很多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与此同时,
      在租赁门面房的时候,有很多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与此同时,也要签订好门面房租赁合同书,这样自己的利益才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这个门面房租赁合同书该怎么写呢,包括了哪些内容?这些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介绍吧。 门面房租赁合同书范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商铺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