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怎么办?
  
  现在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刮蹭现象层出不穷,面对交警的责任追究一些人却视而不见,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那么面对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对方却不赔我钱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一般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一些交通事故中时常会遇到一些拒不赔付欠款的人,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1、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判决有贰言,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回绝签字。关于这种状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能够向您地点的保险公司请求“代位补偿”。
  
  2、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5、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6、对方故意赖账不给予赔偿
  
  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对方故意不给予赔偿,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7、车辆刮蹭的责任到底在谁?
  
  a、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b、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c、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d、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蹭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f、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搞清楚了车辆刮蹭的责任到底在谁之后如果遇到赖账的人,可以尝试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代位赔偿”是解决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对方却不赔时比较好的方法。如果不满足申请“代位赔偿”条件的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分析一下。
  
  


·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若出现延期交房的
      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若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此时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如何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该怎么追究 1、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相关知识,供您了解。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能否继承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致:???? 大学 根据贵校财招2003-16投标邀请,签字代表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要求赔偿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要求赔偿高怎么办?交通事故人伤要求赔偿高可以跟当事人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范围,如果对方执意不改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所判决的费用都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建议在合理范围内竟可能的救助伤者。但现实中不排除部分伤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其要求已经超出了责任方的赔偿能力,鉴于此,作为责任方可先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让伤者通过诉讼解决。二、一...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


·借车给无驾照者应该怎么样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和赔偿责任。需要明确强调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即导致事故的驾驶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如无力赔偿的,由机动车所...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这种情况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那么可能就有些人想要提出疑问,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误工费,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


·第一年商业车险多少
      第一年商业车险多少钱? 一、商业车险的概念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 二、一年汽车保险费用 首先看...


·一、交通事故人命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命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