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道路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 道路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道路交通事故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如在上下班路上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就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应当是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是属于员工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况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判决。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不是否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不是否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在中国有明文规定,伤残鉴定是由当地医学会或者劳动局组织专家组给予评定,患者必须在骨折愈合后本人亲自到现场给予办理。二、伤残鉴定程序怎么办理(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值得注意...


·闯黄灯撞人怎么处罚,如何查看交通违规?
      闯黄灯撞人怎么处罚,如何查看交通违规? 一、闯黄灯撞人怎么处罚?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据了解,由于电子警察需要拍摄三张照片才能认定闯红灯违法,其中包括一张路口情况照片。而闯...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在这个车子越来越泛滥的年代,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家常便饭,伴随着交通事故的产生的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呢?这时候有的人可能就想到了对这个认定申请复议,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伤的,则需要对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伤的,则需要对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假如是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话,做出赔偿之前也是需要先对财产损失做出评估的。而这也有相应的部门做出评估,那到底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部门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部门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


·车身划痕险买多少
      车身划痕险买多少合适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很多家庭都开始购买自己喜欢的车,买了车之后就会给自己心爱的车上保险,汽车保险购买的原则是我们首要关注的问题,对于附加的保险车身划痕险也是我们想要知道的问题,车身划痕险买多少合适?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车身划痕险 划痕赔付限额2000元的合适。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 2000元、...


·交通事故没签和解协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在赔偿方面产生的争议,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以私下签订和解协议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如果一方拒绝签订和解协议,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没签和解协议怎么办,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可以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


·没交社会抚养费上诉合法么?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口基数非常的大,已经有14亿的人口了,面对这样的人口压力,国家不得不行使一定的措施来抑制人口的增加,所以有了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对于人们生孩子的规定是只允许生一胎,但是随着我国另外一个问题的出现就是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国实行了二胎政策。社会抚养费就是违背了这一政策人所要交的费用。那么没交社会抚养费上诉合法吗? 一、没交社会抚养费上诉合法吗? 【1】 如果不交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就不会给你准生证。【2】孩子没有准生证就会落...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即肇事者承担。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这种。2、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