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二、继承权纠纷如何处理?继承权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出嫁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同时,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有的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女儿出嫁后,并不意味着与父母断绝关系,她们与父母之间仍然有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那种以出嫁为理由,否认女儿继承权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封建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反映,是极端错误的,也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现代社会确实大家的观念已经转变了很多,比如说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逐步不存在。但是仍然有一些人认为女儿出嫁之后就不享有继承权,但实际上在遗产分割这个方面的话,继承权是男女平等原则,所以嫁出去的女儿依然享有继承权。
  
  
  


·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继承其财产,这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或者公序良俗在家族范围或者自己的意志范围内传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孩子、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被继承人指定的任何人,都可以是有继承权的。那么,难免会导致继承者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各种手段为自己争夺到更多的财产。但是如果继承者通过不正当手续导致自己享有继承权或者使他人丧...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一、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五保户遗产如果留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情况及按照法定继承。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已被删除,即自该日起,五保户的...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可以选取母亲一人继承,有母亲一人去办理继承过户!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继承一半。由于是夫妻住房,没有特殊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产权,一方过世,需要办理继承,先看遗嘱,有遗嘱依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就要依照民法典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产权。二、房产是怎样继承的(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在继承当中
      代位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在继承当中,代为继承也是十分常见的。主要是由于被继承人的儿女先与他死亡,而此时可以由其儿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一、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侄子和外甥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具备继承权,也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


·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一、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可以,但需要在遗嘱上明确进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


·股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
      按照法律和公司内部的制度规定,要是允许对股权进行继承的话,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在该公司的股权。一般进行股权继承的都需要办理公证,那么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


·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1、条件不同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内时,死亡保险金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在保险期内死亡,受益人也就不可能拿到保险金,所以,保险金的给付是基于特定条件下的行为。而遗产却不同,一旦公民个人死亡,其所有的合法财产即成为遗产,无需特定条件。2、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存在区别在偿还债务方面,遗产必须用于偿债,但保险金并无这样的规定。这是由于被保险人通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