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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

    二、法定变更和解除。

    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达成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未达成借款合同解除和变更协议,单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是单方的行为,在借款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单方可以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如果对方认为变更、解除借款合同的法定因素不存在,应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

    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

    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三、借款人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确因政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

    借款合同依法变更、解除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借款人应当按规定偿还,如果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后的当事人应享有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约定的义务。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属于: 根据最高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提示(粤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当事人和贷款有特定的范围 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有借贷权利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贷款的范围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围的消费贷款(如个人购买住房等),只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用于工资福利、税利垫支等财政性开支,不能申请借款和发放贷款。
     (2)以信贷计划为基础...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之复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因为,民间借贷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小,多数是借款人用于生活或生产急需,期限较短,所以对其利率规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对金融秩序造成危害。但是正是因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多是出于生活或生产必...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费用并非必然由主张还款的出借人负担。在纠纷由人民法院裁判时,根...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二、依合同的约定的方向使用借款;

    三、不能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延展,最高可享受延展原定借款...


·借条的署名与真实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中,基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并署名的信赖,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往往不苛求借款人向其出示身份证,借款人往往也不主动向出借人出示身份证,可能存在借款人出具的借条署名与其真实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等到借款不能按期偿还,出借人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才发现借款人出具借条上的署名及身份信息不是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虽然借条的借款人署名及身份证号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查询结果不一致,但出借人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转账,在转账说明中备注借款,对借款交付的...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二、贷款的种类。

    三、贷款的用途。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

    二、法定变更和解除。

    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达成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未达成借款合同解除和变更协议,单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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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应当怎么办
      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名义借款人未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独立承担。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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