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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赋予职工个人申请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本质要求。按照现行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等。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权益的保障部门也有权代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认定办理所需条件(一)职工属于下列单位之一:1、参加市本级工伤保险统筹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2、参加浙江省省级工伤保险统筹的行业用人单位;3、工商登记在市工商局/法人登记在市民政局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4、生产经营地在市本级统筹范围内(鄞州、镇海、北仑区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市用人单位。(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尤其是那些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为受工伤的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职工或其近亲属往往因为不懂法律又被用人单位以各种“承诺”所欺骗,没有在发生工伤后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多数地区认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时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或中止,因而对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最终导致受工伤的职工丧失了本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卷材防水施工规范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豆腐渣工程为人们所摒弃和厌恶。那些不良商家因为自己的贪得无厌伤害了无数人的生命,这种损害是无法弥补的。随着各种建设工程的不断被暴露,国家开始对于建设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还对施工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下面就是有关卷材防水施工规范的相关内容。一 、主资料阐明1、《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资料阐明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以聚酯无纺布或玻纤毡为胎基,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SBS)热塑弹性体作为改性剂,外表覆以...


·个人申报工伤时限
      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着偷工减料的情况,这就导致了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豆腐渣工程,因此,您普遍对工程的质量问题作出严格的规定。如果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


·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每一位职工所关注的合同,任何人在入职某家企业公司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主要是为了能够在日后工作时候双方中的一方毁约而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也对劳动关系仲裁有着一定的说明,那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疑似职业病病...


·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现在不少农村青少年早早就不读书了,去外地挣钱谋生,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企业上班的情况很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该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而未成年工还没有达到十八周岁的成年标准,那么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一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已满十六周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但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未成年人保...


·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涉及金额大,单位多,经常会发生工程纠纷。当事人为认定工程责任一般都进行工程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费用的,那么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建设工程纠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进行调岗?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坚持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只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


·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时,首先应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康复,但伤病恢复或病情稳定后再办理工伤认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职工经济条件有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对于治疗、医药、伙食等费用负担的压力较大,因此希望尽快办理完工伤赔偿手续,那么,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呢?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即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点双方可以以约定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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