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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合同违约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事实合同违约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二、合同诉讼有效期的分类有哪些?1、短期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一年短期诉讼时效不再适用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对于合同诉讼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是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对于违约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诉讼有效期内提出起诉,如果超出该诉讼期限,司法机关是可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将构成违约,有正当理由的拒绝履行(如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表现,不构成违约。拒绝履行和解除合同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英国法中经常使用re...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首先,没有约定就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你的经济损失。其次,还...


·租赁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租赁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现在很多朋友喜欢自己开一个小门面自己创业做点小生意,可是在签订门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本文对门面合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方便各位在面对出租方和承租方违约时进行的一个责任和违约金额划分。 一、租赁合同违约后处理方式 1、对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适用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哪些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哪些履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


·赠与合同自己写,需要去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自己写,需要去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赠与合同自己写,需要去公证吗? 赠与合同自己写,若是有规范的合同范本作为参考还比较好,若是没有,不具备法律知识的撰写人往往无法全面考虑到合同的完善性和合法性,而公证的办理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坚定和合同是否有效,另一方面,经过公证之后的合同将具备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更好的保障合同的执行。 二、赠与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餐厅承包合同模板具体内容 随着现在人们对于美食的热烈追求,
      餐厅承包合同模板具体内容 随着现在人们对于美食的热烈追求,国内外各大餐饮业的迅速发展,餐饮业目前发展热潮趋势已经无可避免。在餐饮服务业中,承包餐厅等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渠道,签订正规的餐厅承包合同,那么餐厅承包合同模板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简单带您了解下餐厅承包合同模板。 餐厅承包合同模板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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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在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基本内容都包括当事人对于买卖产品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的约定。因此,产生纠纷时,也不外乎就是在产品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这几个方面商议不妥或者是有意外情况发生导致合同履行发生问题。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纠纷有哪些?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一、标的物质量标准...


·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


·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是10周岁以下的小孩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10周岁以上的小孩,他订立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如果家长追认是有效的。但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在此限。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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