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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责任应承担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责任应承担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即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要求履行合同义务。2、采取补救措施。即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能够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的,要尽量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对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一般就是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有哪些?1、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2、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3、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4、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三、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 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是由双方协商好而签订的,但如果一方产生了毁约的情形那么必定就会承担违约的责任,对于应如何处理就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只要在法律规定的限制之内,这都是可以得到合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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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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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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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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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一套房子可以说是煞费心血的。对房屋的所有者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肯定是非常受影响的。所以说如果在生活当中确实发现自己的房屋质量有问题的话,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投诉。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合肥房屋质量投诉是哪个部门? 一、合肥房屋质量投诉是哪个部门?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在业主与开发商协商和解不成的前提下,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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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按照银行规定,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满一年,就可以提前还贷了。一些人后期经济条件改善后,就想提前还掉贷款,这样减轻每月的月供压力。那么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 提前还房贷划算不划算是要分情况的,以下情况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1、高于贷款利息可不提前还;如果贷款人能够通过理财或其他使得能高于贷款利息支出,就可以不提前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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