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合同的范本?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产可以说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了,很多在人在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将房产抵押出去。但是,抵押房产是需要一个凭据的,这就是房产抵押合同。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房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
  
  (如为单位的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职务,单位的地址)
  
  抵押权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
  
  (如为单位的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职务,单位的地址)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信守: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房地产的概况
  
  1、抵押的房地产坐落于 市 区 街(路/小区) 号 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面 ㎡,占地面积 ㎡。
  
  2、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
  
  3、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
  
  四、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抵押人负责清理,由此给抵押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抵押人负责赔偿。
  
  五、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六、担保的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七、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合同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经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产抵押合同的范本,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结合您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文中的范本稍作修改就可以了。如果您对房产抵押合同的范本内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指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得到房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有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


·法院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有哪些?
      离婚时原则上是做到公平公正,夫妻双方财产应该得到合理的分配。房子应当双方持有所有的所有权才有分割权利,但是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夫妻之间因为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而闹到法院的情况,下面是我们给您整理的一些关于法院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举例,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法院离婚房产分割案例1 房屋增值了90万 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 【案例】 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


·房屋过户费法律法规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对于双方而言都不是小事情,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的麻烦,就必须要了解房屋过户费法律法规与一些注意事项以保证过户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对于过户费也有明确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房屋过户费规定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印花税怎么算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


·一、存量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存量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否有明确规定?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有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标准,建立和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直辖市、设区的市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包含所辖全部行政区(县)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和房屋抵押等业务模块...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现该买卖是无效的,对此他们十分的焦急。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怎样才能有效的进行买卖农村房屋的活动?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


·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那么此时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当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就商品房进行交付。但现实中要是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话,则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不按时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1、现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约定期限给付价款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因受让人过错造成转让人损失的,受让人除支付违...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一)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一、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损坏私人财物涉及刑法故意毁坏公...


·签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2、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3、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2.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 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


·一、安置房买卖合法吗
      一、安置房买卖合法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开发商卖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