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度付租金的,出租知人可以要求承道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地产租赁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有些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因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既要坚持依法办理,又需运用行政手段、调解手段等有效方法解决。二、房屋承租人拖欠房租,房东可否断水断电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原因在于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采取断水断电的方法催租,实质是违约行为,与拖欠房租一样,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并且要提前通知对方,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如果承租人拖欠房租达到一定程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依法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断水断电也不属于违约。承租人不交房租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
      夫妻离婚是要走法定程序的,如果是要打离婚官司的话更要注意知道一些有关法庭程序的相关规定,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获得对自己不利的判决。不少人询问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的问题,请具体从下文了解。 一、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答辩状,并陈述答辩意见。 对于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时间提交答辩状,不能当庭提交。但可以当庭提交答辩意见。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交通事故的复杂性,使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当场作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几日内做出呢?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的有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交通事故,谁都不希望发生,可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安抚好受灾家庭。那么,您知道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 一、赔偿项目赔偿数额 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015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21元/年 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能拿到的金额为:以企业类参保人为例,如果是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参保,同样是缴费年限30年,在经济水平偏低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16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中等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20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发达的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2500元左右。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作年限进行发放: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2、工作年限满30年但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状态下连走路都很难,更何况开车,这种状态下开车就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都会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我国的处罚比较严格,那乡村道路醉驾案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乡村道路醉驾案 处罚标准 一、处罚标准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醉酒驾车测试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在购买二手房中,先交付定金虽然不是法律规定
      在购买二手房中,先交付定金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程序,但买卖双方为了确保买卖最后能够达成,一般都会有定金的交付,那么交了二手房定金后,若买卖未达成,定金是否能退,就成了双方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一、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
      第二年车险可以直接在原车险的官方网站购买,且需要谨慎选择购买的险种,第二年基本不需要再买全险。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交强险必须买,不管第二年险种如何取舍,这个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交强险第一年的基本费用为950元,第二年的费用与第一年出险情况挂钩,第一年未出险的,下浮10%;两年未出险,下浮20%;三年未出险,下浮30%。反过来,第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2、其次,建议购...


·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汽车已经成为千家万户的普通交通工具,由此带来的交通拥堵和违法肇事行为也愈发普遍和常见。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比较严重的车祸致人死亡的,只有做出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的比较才能判定肇事人罪责的轻重,那么二者比较来看区别究竟在哪里呢? 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比较: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


·一、交通事故死亡定责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定责赔偿项目有哪些?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怎样? 一、“快速理赔”流程: 1、机动车发生2000元以下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在确保安全原则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