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夺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离婚夺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二、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处理原则,以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同等条件下,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虽然上述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姻存续...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民事法庭接收到的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这些案例,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离异家庭中。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只要是证据充分,大多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也有被告方可能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将之前亏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返还了。那么,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应该怎么办? 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应该怎么办? 可以看情况不予起诉 如果法院已经立案,也可以撤诉,和对方协商支付抚养费 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


·在法律上近亲结婚是否有效
      法律中规定的近亲结婚可能与人们认为的近亲结婚不太一样。其中法律上面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近亲范围,这是禁止结婚的。那在在法律上近亲结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在法律上近亲结婚是否有效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同时,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形成婚姻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因此说,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也属于无效婚姻。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直系血亲...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


·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没有婚姻基础的婚姻最终也只能以离婚收场。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件牵涉到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依据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 一、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承认事实婚姻,不等...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
      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否则法院方面可能就不会受理离婚案件。而在诉讼过程中,要想最终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自然少不了证据的提供。那通常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


·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
      很多人在离婚诉讼中都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就是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决夫妻不准离婚。那么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也有疑问,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的。如果女方拿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则要承担抚养费用。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怎么写,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对于不少离婚的夫妻来说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所以没有签订相应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这就导致了不少夫妻在离婚之后因为财产或者一些方面出现争议,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必要的争端,可以说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是一定要签署的,那么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怎么写,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1、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_________(写明姓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