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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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 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 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其他法律规定问题是什么?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 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 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 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其实是进行了修改的,修改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非常的严格的,只有充分的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才能够按照双方当事人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二手房网签后多久过户
房屋买卖时,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过户了,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网上就能实现房屋的买卖,但是网签的房屋什么时候进行过户呢?为了解开您的疑惑,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二手房网签后多久过户的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网签后多久过户
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法律没有对二手房网签以后的过户时间进行规定,所以,可以在任何进行房屋的过户。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因此,越早越好。
《民法...
·集资房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过去的时候,集资房是大量存在于城市中的。这主要是由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与当地政府共同出资修建的房屋,当然这样的房产最开始也是出售给单位职工的。而日后可以将集资房进行转让,不过此时需要签订协议,即集资房转让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资房转让协议怎么写?
集资房转转让协议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因此集资房转让协议的写法基本上与其他二手房买卖协议是一样的。集资房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相...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不可以,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今后如果两人闹纠纷,就有可能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其实加名对银行来说属于带有服务性质的业务,因为这个业务不产生利润,所以很多银行都没有动力做。加名只是在程序操作上麻烦一点,相当于重新申请一次贷款,重新走遍流程。二、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未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政策显示会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来源于香港,并在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正式提出,意思是允许开发商将正在建设当中的房子预先出售,收取预付款的一项新房买卖制度,目前来看,预售制缺点越来越突出。
1、在预售当中购房人预先缴纳了全部款项(含银行贷款),购房人对房屋的质量难以把控,同时也存...
·房屋购买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可以补办合同,流程如下: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流程如下: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就只能在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一、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有效。但如果抵押目的是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
·合肥市回迁房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肥市回迁房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
·上海拆迁房买卖后产权过户流程
上海拆迁房买卖后产权过户流程拆迁房,顾名思义指的是即将被国家拆迁征收的房屋。这类房屋一般不会有人购买,但一些房价偏高地区却并非如此。以上海为例,由于国家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政策也在完善的过程中,不少买家都看到了潜力无限的拆迁房。那么我们就带您了解了解上海拆迁房买卖后产权过户流程。
一、上海拆迁房买卖后产权过户流程
无论拆迁房,商品房还是二手买进房过户都是和下加签订好合同后去交易中心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房产证密码去交易中...
·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吗
可以被查封。首先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属于无偿赠的合同,有效;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财产变动)之日一年内行使,撤销你与子女的赠与合同,所以,是可以被查封的。再次,如果你的房产上已经存在抵押权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