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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如何判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如何判定?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处理方式是对于过度医疗的部分不予赔偿。需要提出证据,比如对方无医嘱、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医保类药品等。可以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和保险公司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判定保险公司赔偿的。二、过度医疗的规定是什么?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判定准则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两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形成原因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2、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3、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了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症倒置制度,可能导致医生对病人的过度检查;据介绍,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4、医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较常见。5、其他原因,如:医患关系紧张;个别病人的不合理要求。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工商方面的一些情况,导致了需要住院进行治疗,在这过程当中的话,医疗费用完全是可以由对方来进行赔偿的,但必须要了解的医疗费用,必须是必要的医疗费用,如果是过度医疗的话也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是不赔偿的,但是如果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即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死抢救无效造成死亡的,就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的主要的责任方老人的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按照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进行计算的。 按相关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出车祸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应该知道此时自己要如何处理,这样才能有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


·醉驾验血结果交警多久通知办理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什么?
      醉驾验血结果交警多久通知办理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什么?如果肇事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要判刑的,不可能不了了之。不过,一般情节的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在积极赔偿后,判缓刑的可能性较大。事实清楚的交通肇事案件并不复杂,事故发生至今已一个多月了,可能已经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了。你们可以问问承办本案的交警:本案件是否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了?哪天移送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至迟应当在一个半...


·发生车祸不赔偿怎么办?
      发生车祸不赔偿怎么办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2.调解的注意事项(1)调解需自愿。交警部门的调解只有在双方同时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即不存在强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调解,调解程序是无法开始的。(2)执行有麻烦。同...


·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打122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


·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
      事故发生之后,很多人都忙于处理事故,往往忽略了对事故现场的保护,这就导致日后对事故的处理不是那么顺利,毕竟在事故现场是有很多证据的。那对于当事人而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二、复...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另一辆闯红灯,结果两辆车共同引发了交通事故,因为双方对造成的损失都有责任,所以会导致难以认定,进行损失赔偿时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要确定两人共同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违章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逆行驾驶、违章变道、饮酒后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等。如果两人都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那么两个人都违章,都要承担责任。因此,实践中只要双方开车时有以上违章行为,...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并造成交通工具毁坏、倾覆。这种犯罪行为对我国交通事业有极大的危害。那么,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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