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商标的主要部分构成对上述驰名商标的复制或仿制,易于产生混淆时,也应适用。”可见,根据《巴黎公约》,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驰名商标的保护只对已经提出申请的注册的或使用的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的其他商标才适用。这些条件是否具备,由接受保护请求的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决定。”二、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事实上,国外的商标并没有在我国境内的商标局有过注册的,而且我国也不属于巴黎公约的联盟国之一,其实我国法律上是承认企业注册的商标的,哪怕经证实该商标和国外的某些商标是相同或者类似的都不会轻易被撤销,因为外国的商标法在我国境内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事实上,这种抢注国外商标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
      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实践中,无论是注册商标、省著名商标、还是驰名商标,要想一直获得法律的保护,则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的续展。那么您知道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商标续展的具体内容。 一、注册商标续展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不管是一般注册商标,还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只有10年。不过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商标权人可以申请进行续展。那么申请著名商标续展时间是多久呢?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而其权利所有人则对他所有的知识产权享有质押权。而质权登记就是行使质押权。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


·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与他人合作的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的人身联系最为紧密,即使是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法人或其他组...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专利的话是需要进行申请的申请之后,法律会给予一定的保护。当然,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需要签订相应的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销售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销售,且对于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是属于之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将产品进行销售,不知道是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话,那么如果能够证明这种商品是有着合法来源渠道的话,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规定是什么?第一,就算自己是生产当中的一部分,或者是承诺销售的销售商,如果生产或者是销售的这种阶段专利的产品的话,要看自己对于这个产品的来源是不是有...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然而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今天,就让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及一些注意事项吧。 一、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一、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十年就会过期,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按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主管部门就可以注销其注册商标。 不过,为了合理保护注册商标,法律在规定商标续展注册制度的同时,对未...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商标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关于律师费用具体要看案件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主要是:(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商标侵权处罚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