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解释》(以下简称将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在交通肇事中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的,此时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肇事之人的处罚起刑点就是7年有期徒刑,自然对单罪进行处罚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时候,最高也就是判处15年有期徒刑。另外,承担了刑事责任的,在民事、交通行政方面的责任也是不会得到免除。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代驾出车祸怎么赔具体分析与标准
      代驾出车祸怎么赔具体分析与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小车数量的增长速度大大加快,在加快的同时伴随而来的则是大量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事故在发生,国家相应的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随着对酒驾行为的严格查处以及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在外饮酒之后雇请代驾逐渐普及起来。而因为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时常发生。那么代驾出车祸怎么赔?这个问题请看下文给您分析。 代驾出车祸怎么赔具体分析与标准 代驾可以大致分为三种形式:代驾公司...


·交通事故有人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有人伤怎么赔偿 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了两部分,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针对不同的损害具体的赔偿不同,在产生纠纷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也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


·车辆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偿吗?
      车辆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偿吗?车辆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偿的。因为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的范围之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规定,驾驶员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这四种情况交强险不会赔偿。如果没有交强险的,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二、刑法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


·建筑工程款要交哪些税?
      建筑工程款要交哪些税? 一、建筑工程款要交哪些税 1、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这种根据城镇...


·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交证据一、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交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以下是举证期限的规定:1、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2、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


·交强险医药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医药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强险医药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3、交强险不予赔付的情况: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


·一、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


·北京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相关规定有哪些
      北京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北京违章停车罚款多少根据从北京市交管局获知准确消息,北京确实调整了机动车违法停车查处力度。据了解,调整前,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以及重点路段停车,驾驶员将被罚100元扣3分。这次调整后,在上述地区停车,将被罚200元记3分,罚款额提高。1.北京有两种处罚,200元不记分和100元记3分。前者是违章停车,一般都是贴条那种。后者是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一般都是摄像头拍摄,旁边会有禁止停车的标志。2.只要...


·车辆划痕险怎么理赔?
      车辆划痕险怎么理赔?程序怎么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车,但在行车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车辆被划,当车辆被划时,当然如果没有买保险的话修补车辆划痕只能自己承担着昂贵的费用,那么对于买了车辆划痕险的人就会遇到一个问题,车辆划痕险理赔应该怎么办?程序应该怎么走呢?的我们知道您很想了解关于车辆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法律知识,所以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下的资料: 一、车辆划痕险怎么理赔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不可单...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