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对于每一个购房者,我们对于什么是个人住房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怎样去计算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问题知之甚少,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今天将一一述说给您,让您在购房的时候能够清晰的了解自己应交多少房产税。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二、房产税的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以上就是我们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所作的介绍。虽然目前来说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但是您还是有必要对房产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及时和灵活应对。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可以通过遗嘱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


·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网签流程详解(卖方无贷款,买方有贷款,纯商业)

第一步,中介公司用密钥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经纪机构版交易合同》

第二步,到银行办理贷款提前审批(首付款的监管银行与贷款银行必须一致)

第三步,银行审批通过,银行将如下材料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资金监管柜台。

银行贷款审批书原件
1
份,借款合同原件
4
份,抵押合同原件
3
份,抵押申请表...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


·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是什么?
       买房结婚乃人生大事,婚前有房产不仅能够赢得丈母娘的青睐,更能给未来的生活提供稳定的居所。但是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高居不下,随之而来的则是房产分割问题。那么面对房产争执,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呢?下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何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新婚姻法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需要备案,只有在完成备案之后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备了法律效力。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网签后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购房合同备案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备...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


·买卖二手房
      买卖二手房,在签完合同生效并且已经缴纳完税之后,可以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给买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已设定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么?
      一、已设定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么? 不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过抵押权利人的同意。 一般地说,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已经被抵押,则一旦出售人不能履行其以该房屋担保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房屋拍卖,并且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种情况就叫做抵押。而正因为抵押,购房者如果在购房前没有意识到该二手房上设...


·2023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一)、有房无贷的情况 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贷的情况 办理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婚后房产的归属还有...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