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右脚拇指骨折算什么伤?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右脚拇指骨折算什么伤?
  
  
  有可能构成轻伤,但必须要有司法鉴定的结论。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办案的交警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直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无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该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骨折算什么伤在没有进行司法鉴定之前无法准确的预估出来,但导致骨折的一般都是可以申请伤残司法鉴定的,不过为了避免将来责任人,不承认司法鉴定的结论当事人最好还是通过交警机关申请司法鉴定。因为交警部门所选择的这些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具有资质的,鉴定结论也相对比较权威。
  
  
  
  


·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一、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要看具体的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虽然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并未规定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可作为保险公司免赔的法定事由。 交强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进行收支,将本该由肇事个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到社会保险机制中去分担,以实现一定的社会保障职能。而...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犯罪或Υ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车祸起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的费用是根据要求赔偿的金额来确定的。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请求的额度或者价额,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计缴纳的。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需要向法院起诉诉求要求赔偿的,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这属于财产案件。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计缴纳的。至于具体的案件受理费用,需要自行确定,以下是提供一个大致参考。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0000块的,50元/件。超过10000-100000块的部分,按照2.5%。100000-200000块的部分,按照2%。2...


·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交通事故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就够转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肇事者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有刑事方面的责任。那么这个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人,又无交通信号灯或信号灯未开,双方都主张对方违反交通法规,为此争执不休。这里就涉及到举证及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是什么样的?
      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是什么样的?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向土地的所有人交一定的土地使用费用,是非常合理的,当然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有一般情况下土地的使用者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费方式是什么样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分为好几个几个层次,有严重的有不太严重的,就事论事,针对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有什么养的赔偿标准。如果只是轻微的造成轻伤,那么就会有轻伤的赔偿标准,下文中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


·车辆被套牌该怎么办
      车辆被套牌该怎么办一、车辆被套牌怎么办? 车辆被套牌,最常见的是市民查到自己的车辆在未曾去过的省市、区域、路段、时段有交通违法记录。更有车主在路上遇见“李鬼”,亲自“逮”到套牌车。市民如遇到车辆被套牌应立即前往辖区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报案,具体流程如下: (一)受案 假套牌案件各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均可以受理。 (二)受案材料 报案人因车辆涉嫌被套牌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报案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案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


·在我国机动车违规停车怎么处罚
      在我国机动车违规停车怎么处罚机动车如果需要停车的话,则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停放。设想一下要是您都随意乱停乱放的话,一是会造成城市交通的拥堵,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引发一些擦挂甚至交通事故。对于违规停车的情况,我国会作出相应的处罚。那究竟违规停车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章停车扣多少分 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以下,扣3分以下。但要看当地具体标准。根据《中华...


·简易汽车租赁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简易汽车租赁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简易汽车租赁合同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种案件中,醉驾案件的数量就不在少数。为了便于法官处理司机醉驾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对醉驾作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明确了醉驾司机应当承担的罪责。下面就一起来看看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