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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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为了减少意外发生对自身带来的经济冲击,现在购买人身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更需要了解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会就“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这个方面,来为您做一个相关知识的普及。一、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必须合法。第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第二,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第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第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否则合同无效。4、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取得书面授权,可以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5、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对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做出约定。在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在约定的条件成熟或期限届满时生效。人身保险当事人在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必须按照人身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二、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注意事项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人身保险合闸才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需要一个对价的过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价值交换称之为对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一种承诺,即保险人同意当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作为对保险人承诺的回报,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通常是交纳保费。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后,已订立的保险合同即开始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均受合同条款约束。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即经过要约人的要约和被要约人的承诺,即告成立。成立后的保险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指已经成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通过我们的解答,相信您都应该清楚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主体的合格,保险人在此过程中要拿出购买的出具和保险单等证明,并且保证了保险人已经缴纳保险费,满足以上这些生效条件,人身保险合同就生效了。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情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主张是不合法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只能选择一个请求这是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从立法上明示了我国承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并赋予当事人选择起诉讼由的权利。因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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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欺诈公安可立案吗?对合同欺诈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欺诈,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合同诈骗罪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
第一条 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问题,这一点也是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主要用途。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无疑就是对于合同履行的进一步规范。同时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是为了更好的让合同双方当事人能够善意诚信地履行合同。那么你知道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所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特征?的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
一、什么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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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风险的主要产生原因
在居间合同的产生和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和委托人都面临着合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双方面的,不是单属于哪一方的。而在居间合同中,最要的就是存在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道德风险。我们在这里援引一个经济学当中的术语就是“双方道德风险”,即在现实的交易过程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掌握着各自的相关信息,于是就形成了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从而形成了风险。
(二)居间合同风险中“跳单”行为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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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仓储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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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物品买卖之前大多都会就物品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物品的质量标准等方面做出相关的书面约定及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方不能遵守合同必然就会发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三种途径,即协商、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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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 有哪些相关规定一、第三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由于第三方侵权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93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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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