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程序申请发明专利时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当公民个人或企业的单位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最终取得了发明创造的成功后,会进而去申请专利,因为发明创造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是必须前提要获得专利才行的。那么,申请发明专利的需要多长时间呢,专利的申请过程是什么,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下做详细的说明。一、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从申请单位或个人公民发起专利的申请到申请专利成功,这个时间是大概需要两年半左右。在取得专利申请之后,该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起计算是二十年之内,要注意的是,需要每年交纳会费。二:发明申请专利的申请过程和注意事项:1、申请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公民在提出专利申请的主张后,需要提供个人的相关信息和原始的技术资料;2、如果申请人不是自己去申请,而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来申请,那么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要和委托代理机构正式签定一份委托代理协议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3、准备材料之后,申请人可以正式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主张,在专利局受理后申请人会取得一个专利申请号,这是要注意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必须按规定要交纳专利申请费用;4、申请提交后将进入初步审查的阶段,申请人等待即可,在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该项专利的相关申请将会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开;这个时间是在受理申请的一年半之内。5、在初步审查结束后,将进入专利的实质审查(实审)阶段:这个提出专利申请突审的时间规定在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三年内不限次数,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提起专利实审的主张是要交纳实审费用的。6、最后,经专利局对申请的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认定该专利符合检验条件,即三性,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那么就会给该项申请专利授予专利权,在授予专利权之后将在相关媒体上面予以公告,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要交纳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交纳这些费用之后,才可以取得发明专利的证书。以上就是申请一个专利的详细过程和要注意的事项。三、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权利要求书:申请人申请专利时要提供所申请专利的技术实质和要求专利保护的内容。2、说明书摘要:申请人申请的专利的发明内容和介绍,不要超过三百字。3、说明书:申请专利的申请人要提供详细的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的介绍;相关研究的背景技术;发明的目的和技术方案;该专利可以取得效果和优点是什么;为验证效果和优点,要提供详细的数字,文字说明或图示说明。4、附图说明:必要时可以提供申请该项专利的图表。5、申请的专利如果将来进行实施的话要进行相关的说明。以上就是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很有自己的想法,喜欢钻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现实,又害怕自己的想法和创意或被别人窃取了,不敢付出行动。所以,想知道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为了帮助大家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所了解,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起到作用。专利的本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创意我国专利法有规定,创意是可以申请专利。只要把创意完善成方案,并且这种创意对于这个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有能力去实现,并且将其实施的,那就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了。所以,申请专利的...


·放弃专利权以什么为准
      放弃专利权声明。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


·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当事人要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可以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办理:1、提供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提供经过协商一致后,明确合同中专利权质权利关系,专利权是否经过资产评估,如果经过评估,需填写评估单位名称,并签字。如有代理人的,需要代理人签章。出质人与质权人达成的书面合同后,向专利局办理登记,专利局申请通过,进行登记后,该合同方能生效。2、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出质人或者质权人为企业,应该提交企业...


·商标变更费用是多少
      商标变更费用是多少?有什么规定 一、注册商标可能缴纳商标变更规费 商标变更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500元人民币。 二、商标变更类别 1、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改变后,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行使其商标权。否则,当注册人行使其权利时,就不能有效证明该商标为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就不能及时地得到保护。国外注册人或申请...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合作作者无法单独行使著作权,因此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经过协商确定著作权的具体行使。3、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了转让以外的其他...


·网上办理商标续展可以吗?
      网上办理商标续展可以吗?是可以的;商标注册网站有商标续展服务。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的申请材料到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


·商标后三个字一样构成侵权吗?
      商标后三个字一样构成侵权吗?这个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四条构成要件:第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一开始使用商标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可或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理不问、表示默认,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第二,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


·专利申请需要三维图吗
      ?专利申请需要三维图吗专利申请,很多人都觉得比较难,其实对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还是非常简单的,首先在专利申请时是需要提供三维图的,这样更加分,其次除了提供立体图之外,最好还要提供俯视图,这样更具有说服力。俯视图提供一个就好,另外在做些简要的说明就可以了。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很多东西我们需要提前注意,下面就给大家说说。1,首先我们要分清楚自己要申请的专利是属于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是指发明人被单位指派,或者利用单位的所在物质取...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然而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今天,就让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及一些注意事项吧。 一、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


·著作权版权保护费用有好多
      著作权版权保护费用有好多 一、著作权版权保护费用有好多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目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 二、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有什么 著作权的时间限制,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具体来说,时间限制是对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3、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二、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