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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长期的医药费也包括在其中。当然工伤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内的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的目录还有按照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标准,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就故意选择医院的豪华套房之类的。二、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一般是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70%发放,所以住院期间的饮食用人单位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三、如果工伤员工需要到外地进行救治治疗的,提交医疗机构的证明以后,期间的交通费用还有在外地的食宿费用也是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提供补助。四、工伤员工的康复治疗费用,因为如果工伤比较比较严重的话,需要到医疗机构进行长期的康复治疗。如果符合工伤保险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的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的服务标准的话,康复治疗费用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所以工伤员工不要因为长期的康复治疗而感到苦恼,用人单位会提供很好的待遇的。五、工伤员工如果因为工伤妨碍正常的生活或者以后的工作,经过确认以后,需要安装假肢、假牙或者轮椅等其他辅助工具,这些费用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的保险资金中支付。六、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停止工作,在这段停工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也不会变,还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七、所需的生活护理费。因为工伤导致员工在生活中无法自理,需要雇护理人员的费用也是由用人单位进行负责。在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而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以后,将会从工伤保险基金内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而且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不能自理三个等级进行支付护理费用。八、用人单位还会提供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如果是一级伤残将会支付员工27个月的原工资,二级伤残的话就是本人的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就是本人23个月的工资。一共分为十级伤残等级,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不同。九、给予工伤员工的伤残津贴。因工致残的员工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用人单位将会从工伤保险基金内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十、给予员工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工伤致残鉴定出为五六级的员工,本人可以提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十


·医疗美容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一、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随着美容业的蓬勃发展,美容导致毁容的案件不断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也随之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而导致的纠纷。 2、患者原因导致美容纠纷。此类纠纷可分为患者期望值过高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两类。 3...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交通事故主张赔偿有误工费,交通费,残疾人赔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住院就医后,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正规发票,无法向车方主张赔偿,若为明显不合理的医药费支出,如高昂的保健药品费用等,一般都无法获得理赔。 (二)费用赔偿标准 1、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一、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的解决的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


·医疗纠纷代理词书写要点
      医疗纠纷代理词书写要点 一、医疗纠纷代理词 医疗纠纷代理词是指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医疗纠纷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医疗纠纷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那么患者的人身损害谁来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对《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则,就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能适用《条例》的规定处理,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处理。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打医疗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打医疗官司需要什么证据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即地域管辖),但该《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级别管辖,即具体案件应由哪一级鉴定委员会受理。 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这样的: 1、各省(自治区)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 2、各直辖市分别设立...


·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相信您对企业的员工因生病或工伤进行治疗修养的情况是有所耳闻的。这就意味着员工还处于医疗期,也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因此有的企业就想和处于医疗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劳动劳动关系除了双方协商同意以后,还要签订一份合法的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确保双方对于解除协议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想继续了解解除协议的内容,就和我们一起来吧。 一、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


·医疗损害案件由谁举证 ?
      医疗损害案件由谁举证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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