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
  
  一、家庭暴力典型个案
  
  2007年底,一名备受丈夫欺凌毒打长达 41年之久,现已57岁的老年妇女。自结婚以来,老人经常遭受其夫无理殴打,多次被毒打成轻微伤、轻伤,最严重的一次,左腿被打成骨折,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还落下残疾。而后,又因一小事将其耳膜打破。
  
  老人到县妇联时,杵着拐杖,拖着跛腿,满身伤痕累累。接访后,仔细听完老人的哭诉,掌握到第一手基本情况。鉴于受害人遭受的伤害程度大、时间长等因素,加之其夫是文盲和法盲,将此案作为了典型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先对老人进行心理安抚,讲解有关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而后,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要求作为法律援助案例办理,通过法庭调解离婚解决;之后,协同律师调查收集了几十份证据,并通过近一个月的耐心细致劝说,男方终于同意协商离婚。法庭上,男方对自己的行为终于有所悔悟,认识到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物,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体贴,并接受离婚。最后,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满意。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上述家庭暴力事件只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典型。当前,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既有个人原因,也有社会原因。
  
  1、历史方面。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相当数量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夫权等观念,认为自己完全附属于丈夫,甘于逆来顺受、委曲救全,因此,助长了施暴的行为。
  
  2、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没有经济地位,特别是农村妇女、城镇下岗妇女,在经济上的巨大依附性,迫使其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
  
  3、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部分男性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贪图享受,片面追求金钱和美色,家庭责任感缺失,由此导致的家庭暴力就成为达到离婚的重要手段。
  
  4、素质方面。部分女性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性情过于软弱,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5、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不健全。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
  
  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内部,受种种因素影响,受害者往往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使家庭暴力比其它暴力更具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1、家庭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目前,家庭暴力事件中,绝大多数施暴者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家庭性是家庭暴力犯罪和其他暴力犯罪的基本区别。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特点,也使得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态度不同于其他暴力行为。
  
  2、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隐忍态度。
  
  3、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对受害者施暴。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温馨和谐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承受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妇女则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的相关信息,家庭暴力对于社会来说是有着一定的恐慌性,这样的问题也存在在很多的家庭里,而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护权益,保护自身,让家庭暴力现象受到法律的制裁。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对于重婚罪都得判刑吗?
      一、对于重婚罪都得判刑吗? 不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重婚犯罪的。此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判刑。 二、重婚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


·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一般是因为在父母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出生的,现在很多人都认为非婚生子女是见不得光的,其身份是黑的。当然,这样的认为其实并不是很准确的,那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4、有直接...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恶人先告状很多时候就是说的那种出轨了还先去法院起诉离婚的人,不过此时要是满足了起诉离婚的条件,法院也是会受理案件的。那这时出轨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通常会怎么判决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一)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二)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由此,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


·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发生了裂痕的话,只有当事人双方最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感情出现破裂。如果可以经过协商以后关系有所缓和是最好的现象,如若不然,就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但是如果要通过法院进行离婚的话,法院也得遵循婚姻法当中的规定进行判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为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甚至还有的对簿公堂。那么,是不是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呢?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更容易获得抚养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收入状况; 2、居住条件; 3、工作性质; 4、工作环境;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民法典》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民法典》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


·男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男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根据实践经验的总结,以下离婚诉讼程序可供参考: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


·最高法关于变更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已经成为很多人需要去重视的问题,因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率还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去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最高法关于变更抚养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最高法关于变更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权变更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


·男女结婚证年龄要求多少岁
      男女结婚证年龄要求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二、虚报结婚年龄什么后果(一)一般规定: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