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垂帘购销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签订垂帘购销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垂帘购销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买卖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合同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买卖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买卖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在以上垂帘购销合同的介绍中,您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前,不管是规格、型号、花色等一定要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最好在双方协商下说明具体情况。而且一旦垂帘出现了质量问题,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 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合同未达目的形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纠纷特点:旅游合同的履行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较常见,而履行中的每一细小的变更都会影响到旅游的质量。比如,改变航班的时间不仅意味着票价的变动,而且会影响游客的休息;下榻宾馆档次、地点的变化同样不仅带...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被借款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个抵押合同,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自签字时生效,但是与一般合同相比的是,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否与一般合同相同呢?如果不同的话,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一一分析上述问题。 一、什么是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如果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这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很多的观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合同有效。理由为: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的效力问题系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题。合同诈骗罪是因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刑法》中所禁止的合同诈骗行为,其构成犯罪的标准和相应的处罚标准均由《刑法》来规范和调整。对合同效力进行判断和认定属于民商事...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


·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一般针对不同的合同,自然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就不太一样。那么,在实践中,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呢?而若想要合同的内容得以实现,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受委托人一定要履行其义务才行,那受委托人的义务一般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委托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


·合同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一、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1、签订两份合同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2、原则上,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协议内容确定,一般以在后合同约定为准。 二、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一、什么是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问题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
      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由于对实践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学者对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 一、赠与合同 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