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呢?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起草?跟着好好学习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赠与人)当事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地给付另一方(受赠人)当事人而达成的协议。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
  
  (3)赠与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4)受赠人负担的义务。
  
  (5)土地增值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6)土地用途。
  
  (7)违约责任。
  
  (8)解决纠纷的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问、地点。
  
  (10)双方当事人的开户银行。
  
  (11)双方法人印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或印章。
  
  (12)原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条件。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二项:
  
  ①按合同约定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受赠人,并协助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②赠与人应保证土地使用权的真实、完整、合法,即应保证土地使用权无瑕疵。
  
  四、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受赠人的义务
  
  由于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以,受赠人一般不对赠与人承担义务。但是,受赠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承担赠与人在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
  
  五、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 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 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 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在这里我们提醒各位在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中,将赠与土地的相关内容表述详尽,以免后续发生一系列不必要的纠纷。然而每个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都不尽相同,范本并不能完全的适用于每一个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当出现问题时及时的联系的律师们,为您第一时间解决疑惑。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费内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


·无土地使用证拆迁了补偿吗
      无土地使用证拆迁了补偿吗目前无“两证”的房屋,在能够出示办理用地手续与建设手续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得到补偿的。建议您在未拆迁前补办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在该拆迁项目公示后,您可以查阅关于无“两证”房屋需要出示的其他证明。农村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非本村集体户口可能会得不到补偿的,所以现在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风险较大,建议多做思考。如果是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是一定有房产...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积极的建设基础设施,所以说征地的现象在各地区出现的案例是有很多的,征地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有征地补偿的,因为征地肯定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对于征地的补偿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很多的情况的,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


·一、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3、应当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用、内容以及支付方式。 4、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5、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二、办公...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清泉镇、散花镇(含浠水经济开发区、策湖养殖场)。补偿标准:耕地:35600元/亩;菜地:39160元/亩;果园:3...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


·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吗?
      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吗?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呢?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树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二、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迁实行据实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 2、院内附属物,如:马鞍过底、墙头、厕所、简易棚、猪圈、地平、树木、压井等附属物按房屋补偿款的20%进行补偿。 ...


·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78号 (2002年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统一征地工作,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建设用地环境和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征地,适用本办法。 本...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程序以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程序以是怎样的? 在我国,土地都是实行公有制制度,如果想要拥有某片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就需要通过特定的方式来获取,并且最后还要办理各种证明。而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除了特定的方式之外,还需要特定的流程,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番土地使用权的获取程序以及获取方式分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获取程序 1、确定目标城市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制定公司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公司房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