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包括了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内,双方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很多人会疑惑,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怎样的年限对自己更有利?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劳动合同期限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二、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综上可知,对于“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这个问题,答案不是固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有好几种不同的约定方式,常见的一般是2年或者5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合同上另行约定,由于合同期限的约定与工作未来的种种情形息息相关,建议您最好选择对自己有益的期限签订。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


·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要考虑是否进行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公司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策略,它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那么,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企业兼并的有关事项。 企业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如何处理?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如何处理?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合伙制企业普遍存在,这种企业通常是由几个人合伙创建的,每人都持有一定股份。如果股东不想继续持有的的话,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这时会获得一笔现金收入。股权转让是种经济活动,需要缴纳一定税费。那么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投资理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购买保险是投资理财的重要方式,保险公司会倒闭吗?很多朋友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考虑这个问题,这毕竟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因此,将对上述问题在下文中进行分析。一、保险公司会倒闭吗?保险公司会倒闭?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都会问到这个问题,因为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倒闭而给自己的利益和保障造成损失。因为保险本来就是一个无形商品,当我们消费者花上几千甚至几万块去买一份保险的时候,其实我们得到的仅仅是一纸“凭...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征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章程 公司章程仅规定法人代表是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一般不规定具体人名。因此董事长或经理人变了,自然法人代表变更。故章程无需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


·一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一我们在企业中上班,国家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五险,其中就包含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出台,让很多因公受伤的人员享受到了福利,让自己伤有所养。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多少钱?赔付的标准如果是伤残就是11个月的工资,工资标准按照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数额一致。和...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一、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是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即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纳税,消...


·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有哪些内容?应注意什么问题?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每到一年年底,就进入离职高峰期,您会因为各种原因选择写离职申请书离职。您也多会从网上下载相关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来进行套用,那一份好的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您在辞职时又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对此,我们整理出以下内容。 一、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的内容 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完成之后,由于市场变化或者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会存在更换经营范围的情况。更换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工商、以及新更改经营范围的管辖部门,行政部门间有自己的规章流程,也牵涉到一些费用问题。那么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下面我们将为您解读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政策。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