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4、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二、买房交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1、房屋的物业费、水电煤费用等相关费用的缴纳状况。
  购房者可以去物业公司查询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期限,打电话给水电煤等相关部门的热线电话查询水电煤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水电煤等费用有可能因为逾期而产生滞纳金甚至罚款,交房前需要仔细核查确认。
  2、购房者要尽量亲自验看房屋,不要委托他人,原因是他人可能不清楚最初看房时该房屋的状态。
  在验看房屋时,如果碰上赠送家具、家电的情形,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上的约定查看家具、家电。从实际纠纷案例来看,部分房东或代理人把最初房屋内好的家具、家电,在交房时替换为差的家具、家电。如果购房者发现这个问题要及时和房东交涉,讨论是恢复原状还是从尾款里面扣除相关款项。
  3、购房者在验看房屋时,最好请建筑或装修知识丰富的朋友一同验看,从而仔细查看房屋的质量以及装修装饰状况,特别是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工程、管道情况和屋顶、山墙的防水工程,大型家具、家电背后的墙是否有霉变现象等。如果房屋是水暖供暖,购房者最好放水查看水暖管道的使用情况。
  关于“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此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就受其约束了,购房者就不能以后悔了、一时冲动等理由来要求退房了,否则的话就会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了解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买房子40年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购买房子不是很有利。因此了解清楚相关内容也是蛮重要的,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镇江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房如何购买?
      镇江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房如何购买?一、购买手续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 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 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 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 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 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二、购买注意事项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


·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五)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因...


·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往往有共同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您都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那么对未离婚的夫妇来说,如果有房产过户的需求,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这样的操作呢?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一、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二、共同债务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问题向谁索要?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问题向谁索要?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而且,定金或抵押金的签收人理应是出租人,考虑到证据的直接针对性,也应是出租人承担还款义务。房屋产权虽转移,但并非意味着租金转交,若主张买受人承担返还义务,证据不足。二、适用瑕疵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


·现在很多企业成立的时候,会通过租赁房屋进行办公,和房东谈好条
      现在很多企业成立的时候,会通过租赁房屋进行办公,和房东谈好条件后,双方会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也属于印花税的计税凭证,双方得按照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 印花税如何贴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 印花税如何贴花?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登记备案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众信息网公示以下信息: (一)商品房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座落、房屋类别、可预售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商品房的楼盘表及建筑...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1、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按照房屋价值评估的总额的2%,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3、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4、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