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买房子40年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购买房子不是很有利。因此了解清楚相关内容也是蛮重要的,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与70年产权住宅相比,水电费、公摊面积差异、税收及户籍政策、贷款政策等方面也具有差别:1、水电费计价标准不同。按照规定,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的水电费等费用都是按照商用价格缴纳,因此会产生较高的居住成本。但在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业主能按民用价格缴纳。关于这一点,购房者在购买之前务必了解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2、落户政策不同。按照各个城市的有关规定,只有购买满足一定面积要求的住宅类产品才能落户。因此只有普通住宅和基于居住用地的才能落户。而商业物业和综合类用地的由于不属住宅性质,就不能落户。3、公摊面积差异。商业物业的规划设计标准要比普通住宅高,如门厅面积比较大,楼梯、门厅的出入处按规定必须有两处,这无疑增加了公摊面积比例。4、税费缴纳差异。普通住宅在初次购买时有契税优惠,费率依据现实情况从1%-3%不等,而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在购买时没有契税优惠。5、贷款政策不同。购买非普通住宅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购房者也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即便其总价较低却也在无形中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一般就是指房子的年限为40年,当然这是指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的产权,在购买之后就是永久享有的。只不过到了土地使用年限之后,需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行。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和政府通过强制力向纳税义务人进行无偿的税收,税收以及其他来源共同构成国家和政府的收入,通过各种政府支出对国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国家征收房产税便属于税收的一种。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制定。 第二条 房产税在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及滨海三...


·虽然最近期房受到购房者的追捧,但购买期房后又想转让的购房者也
      虽然最近期房受到购房者的追捧,但购买期房后又想转让的购房者也不在少数。由于期房的转让是购房合同的转让,而不是房屋的转让,因此期房转让的方式与普通商品房有很大的不同。那么,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几种 1、认购合同转让 这是投资购房者的常用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买房者先行订购,签订认购书,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认购合同的转让方式大多...


·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买卖双方想要购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时,可以先以赠送给房产来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赠送方需要提供赠送此二手房的公证书,被赠送那个人也要提供接受房屋赠送的公证书,要不然两个人一起提供一份关于房屋赠送签订的合同书,当提供了关于赠送房屋双方都同意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了。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是继承二手房房产的方式来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这种方法是让此二手房继承人提供继承此二手房的公证书,继承此二手房的相关继承人在办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开发商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给第三...


·房屋产权纠纷如何诉讼
      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以下是房屋产权纠纷诉讼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5、开庭审理。...


·如何安全支付二手房中介费
      买房找中介,已经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找中介一方面能够节约购房者找房源的时间成本,另一方方面,找中介买房也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中介费怎么支付才合理。很多人都疑惑过。那么如何安全支付二手房中介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安全支付二手房中介费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像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注销公司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消除法人资格的办法是注销。那么根据公司的注销流程来看的话,首先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注销税务办理,税务机关的工作者会要求公司提交房屋合同,那么注销公司没有租赁合同怎么办?注销应该提交哪些资料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注销公司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1、在管理处开(可以商量给税金他们),不然的话你也只能是找到当时的租赁合同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去代开,有些地方税局可能要求要房产证的复印件。 2、房屋租凭税本来...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如今很多人都没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同时具体约定的按揭期限也比较久。但在尚未还清房贷之前,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又想将房子卖出。那么此时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其次,二手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过户后,房屋才正在属于购房者,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等不到保障的。我们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时,经常碰到自己所带的材料不完整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那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材料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若,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


·遇到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遇到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3、如果交定金,数额应该越少越好,缴纳定金只是表明诚意,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4、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