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出现离婚股权纠纷怎么办?
  
  
  出现离婚股权纠纷的:
  
  
  1、 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在查询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输入配偶姓名,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对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2、 调查清除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3、 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针对这个情况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
  
  
  2、 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股权纠纷的分割考虑的因素是非常的多的,因为还要同时考虑到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所以,夫妻两个人之间针对股权分配问题所引发的纠纷,最好还是先在公司内部通过股东大会协商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就算是自己单独的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也不会不考虑其他股东的利益。
  
  
  
  


·对于离婚时过错如何认定?
      对于离婚时过错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说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它所针对的主体正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的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财产的分割是他们离婚程序中的头等大事,当然在分割财产之前如果能够清楚的了解财产的范围那么对于解决问题是非常的有益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女方婚内出轨怎么办 女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女方婚内出轨怎么办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婚姻的解除;2、子女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3、抚养费的负担;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的确定;5、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应具备哪些?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如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男方,那么如果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决。 一、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子女抚养关系可不可以变更? 可以,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


·在离婚案件当中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争取离婚后的权益。在起诉原告的过程当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资料与证明。律师同样也需要进行答辩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呢?下文中就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说明。 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 1、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


·家长打骂孩子是否犯法?
      家长打骂孩子是否犯法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由于中国传统 “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观念的影响,经常会有打骂孩子的情况发生。事实上,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否自觉、是否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与维护。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保护孩子权利的视角审视当今的家庭教育。虽然父母打子女多半是为了教育子女,希望他们学好,改正不良行为。...


·当事人判拘役缓刑影响子女吗
      当事人判拘役缓刑影响子女吗 一、当事人判拘役缓刑影响子女吗 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 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


·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
      随着二胎时代的到来,许多家庭都生育了两个孩子。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就会有“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这样的问题出现了。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打击巨大,如何在离婚后尽量减少对两个孩子的伤害是父母和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决定时都应考虑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


·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可以上诉吗?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身边的人离婚的很多,对于离婚,如果一审判决夫妻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的一方对一审判决有关财产部分不服,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可以进行上诉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


·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到多少岁
      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到多少岁父母要是离婚的话,此时若还有未成年的小孩,那么也是不能隔断对小孩的抚养义务。而这个时候一方实际抚养小孩的,另一方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抚养小孩也不是一辈子的,毕竟小孩也有长大的时候。那通常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到多少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到多少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