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只要您的身体状况恢复到可以适应看守所的生活,且您是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您进行拘留审查。二、主体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三、变更撤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在犯罪嫌疑人患有了重大疾病或者是处于怀孕情况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在进行取保候审时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至司法机关,同时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也是不可以随意的离开规定的居住地,当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做出违法行为也是会立即取消取保候审的。
  
  
  


·刑拘后未批捕前能办取保候审吗?
      一、刑拘后未批捕前能办取保候审吗?刑拘37未批捕取保候审已经不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


·取保候审期间驾驶证到期怎么办?
      一、取保候审期间驾驶证到期怎么办?取保候审期间驾驶证到期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如果本人有因或在异地不能自己申请办理换证业务时。可将身份证、驾驶证、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体检)证明和你的证件相片三张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但必须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一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体检表亦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体检后)再寄回,因为此表要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方可办理。现在驾驶证已经取消年审(年检),6年...


·刑拘几天之内可以取保候审
      刑拘几天之内可以取保候审 从拘留后到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审批时间是七天内。 在我国,如果被刑事拘留后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暂时解除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案件还会继续侦查吗
      会的,要看是什么原因不批准逮捕,如果是证据不足或者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的,公安一般会办理取保候审,继续侦查。如果是没有犯罪行为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那案件就终结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解除取保候审要符合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


·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集资中间人是指在非法集资行为中起到为介绍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帮助集资者的人员,中间人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为案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非法集资被破获,中间人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接受相应的处罚。那么,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集资中间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一、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被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二、批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取保候审的决定...


·2023年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一、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取保候审后一般按照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责进行判决,取保候审与判刑没有直接关系,定罪量刑还要看所犯的罪行和具体案情,所以无法确定在取保候审之后具体的判刑标准。实践中,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取保候审开庭前收押,就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认为是法院可能要判决实刑,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变更的强制措施。二、看守所收押人犯程序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


·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同时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应当指出的是,法律规定对这些人可以不逮捕,而不是应当不逮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