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当庭没有批捕会判刑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取保候审当庭没有批捕会判刑吗?
  
  没有批捕也可能会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就一定表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检察院都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所以,虽然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构成犯罪的,以后仍会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刑;但如果是因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而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侦查机关无法取得充分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最后就会被撤销刑事立案,不会再被判刑。
  
  二、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三、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题中所陈述的取保候审当庭没有批捕的这种说法本来就是错误的,但取保候审或批捕和将来的判刑毫无瓜葛。到了庭审阶段还在幻想取保候审的这些人,和法盲也没什么区别。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都不计划请律师,那犯罪嫌疑人和家属也有些太不负责任。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我们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申请取保候审,需不需要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供你阅读。一、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时间有多长?
      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时间有多长?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逮捕后,为了防止其逃避刑事责任,让其提交保证金,就允许暂时不予羁押。那么这种刑事强制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呢?下面让我们为你介绍。 一、首先要看,该案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取保候审,但日后取保候审也是有解除的时候,那么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这是很多人在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后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


·诈骗犯500万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一般多久开庭?
      取保候审后,一般是3个月左右开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它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要是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定,原则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以下分阶段为您分析:1、侦查阶段:普通...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必备四要素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这些要素中,最关键的是事实与理由,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提出应当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并进行综合分析、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一、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对象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


·2023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
      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所以,不一定必须聘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被羁押没有人身自由,且往往欠缺相关法律知识,自行申请取保候审存在很多困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他们没有权利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了解具体案情的途径,也往往存在欠缺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