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
  (2)以本工程内容、工程量大小、工艺、工法难易程度为依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为参考。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区组织流水施工。
  (5)充分考虑合同文件中与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相互干扰。
  (6)体现我单位专业施工技术水平,是资源配置合理利用。
  施工总工期
   2、总工期要求
  总工期控制在 天内。
   3、总工期计划
  综合考虑总工期、节点工期要求及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本合同工期计划目标如下:假定在 年 月 日开工,用 天的时间完成护坡桩的施工,而冠梁、锚索、土方开挖密切配合护坡桩的施工,各工序交叉作业,以节省工期。
  以上工期计划是根据前述原则,结合我单位能力制定,施工中我单位将在保证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尽量提前。若有不可控力因素致使阶段工期滞后,将增加人力、物力投入,调整施工方案,加快后续工程进度以保证总工期。
   二、工期总体保证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我公司设立力量最强的项目指挥协调班子,负责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协调,并迅速组建本合同现场项目经理部,按项目法组织施工。
  (1)项目部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力量,选配懂管理、业务精、能力强、有才能、敢负责的干部担任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挑选各专业骨干参加项目部的管理。
  (2)集中公司优势兵力,调集技术业务精、素质好的施工队伍,配备足够的各专业施工劳动力,加强分包管理、外协劳动力管理。
  (3)抓好施工中的统筹、控制和协调工作,把做好工序衔接和抓好各关键工序的进展作为施工管理的中心。
  (4)加强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外部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5)切实做好施工后期服务并兑现各种奖励政策,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2、资源保证措施
  劳、材、机等资源配备充足、按期进场是工程按期开工的关键。对本工程所需各种资源我单位将积极进行调配和准备,及时落实。
   (1)材料供应落实
  开工前,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各类物资和半成品计划,专人负责落实采购验收工作,做到材料、半成品按时按质供应,杜绝由于物资供应而影响施工进度现象发生。主要材料储备量保证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落实
  安排技术能力高、有基坑施工经验的工人、管理人员投入施工,施工人员使用我单位的基本力量,全公司范围内统一调配,在专业工种和劳动力数量等方面,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按施工进度计划和现场实际进度,控制劳动力进退场工作。现场工人安排作业要连续,工序搭接合理,并组织工人队组之间进行劳动竞赛。
   (3)机械设备落实
  优先安排本工程需要的一切施工机械,力求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减少劳动强度,加速施工进度。做好现场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机械完好率和正常运转,拟在现场设一个维修车间,重要机械配备整机或配件备用,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以项目施工工期的总目标为据确定分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从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分目标的实现来确保总目标。
   (1)现场技术控制
  组织有丰富类似工程施工的技术骨干编制实施性施组及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应充分利用现有成熟工法,结合工程实际适时调整施工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实施标准化管理,在施工中,做好技术交底、现场检测,确保正常施工,杜绝返工。
   (2)进度计划动态管理
  采用信息化施工技术、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等方法进行进度控制。利PROJECT软件进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排、调整,以关键工序为纲,点面结合,优化施工程序,合理确定并控制好关键线路。
  做好冬雨季施工的安排和管理,提前做好抵御灾害性天气的各种准备,抢晴天,战雨天,最大限度的减小天气变化对工期的影响。
  积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安排,力保节假日其间施工正常进行。
   三、关键工序工期保证措施
   1、基坑支护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根据基坑围护桩的数量及进度,必要时增加钻机配备数量,保证基坑围护结构按期完成。
  (2)开挖前及时做好地下水和地表排水调查工作。
  (3)保证挖土机械、运输设备计划落实及相应人力资源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4)合理安排运输通达,使场内交通通畅有序。
   2、基坑降水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保证降水井的施工质量。
   3、不可控因素工期滞后补救措施
  针对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工期滞后,我司将从以下方面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期目标实现。
   (1)增加资源投入,提高施工进度
  必要时增加人力、设备、材料等资源的投入,缩短辅助工序施工时间。
   (2)开展多作业面平行作业
  支护结构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多工作面平行作业,使得各工序间能穿插作业,减小相互影响,加快循环作业时间。
   (3)做好成品保护,减少返修率
  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成品、半成品质量,以保证顺利交验或进行下一道工序,防止因返工增加工期。
   (4)采取技术措施,改善施工环境
  根据我单位的经验和优势,针对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采取可靠的措施为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保证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进度。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介绍了,由此我们看出在制定工期保证措施和其他计划性措施时,需要结合建筑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最好多方面地将各个因素都考虑进去,这样才能有备无患,在规定的工期里顺利完工。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遇到公司裁员的事情,很多劳动者在裁员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让人很难受的一件事情,很多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只知道要求公司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有没有休完年假,很多人都没有心情去理睬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实践中,有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如果法院判定企业应为员工补缴社保,在缴纳社保时就要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否则不能补缴。那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 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的文书即判决书到相关的部门补缴社保。社保中除了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之外,工伤...


·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 地点: 诊断时间: 年 月...


·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一、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 一、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如何避免质量缺陷? 质量是工程永恒的生命,好的质量是元管理者设立相关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然后由各单位共同协作所干出来的。在工程完工时相关技术人员会对质量进军检测,只有达到标准后才能竣工。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各项保养公路政策,但不少朋友依旧不知道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就是指产品建成后的好坏,看它是否按设计规定建成,是否满足使用的功能特性。如路面建...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有多久 一、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劳动者是否在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
      劳动者尤其是体力劳动者,会从事体力强度大或者是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中会不小心受伤,有时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高额的手术费用,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获得所在单位一定程度的赔偿,就会减轻经济负担,因此许多人想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获得工伤赔偿,对于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也有许多人存在疑问,下面该将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者是否在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这个要根据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了 ,破产后其原本的欠款及债务该怎么偿还?工厂破产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代为管理工厂的财产,由清算组对工厂的债权债务进行计算,同时制定工厂倒闭后的偿还方案。而工厂倒闭,其债务清偿是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是随意进行的,它是有一定顺序要求的。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工厂倒闭却欠款该如何做即帮您解决诸如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的问题。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