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一、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需要,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宣告无罪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一)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宣告无罪的案件;
  
  (二)贪污贿赂案件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三)社会影响大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集团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人人和上级法院关注、督办、交办的案件;
  
  (四)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拟改判的案件;
  
  (五)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六)新类型案件及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难以作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七)被告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各职能局以上的行政机关且拟判决其败诉的行政案件;
  
  (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因违反法定程序而被发回重审的除外)及指令本院再审的案件;
  
  (十)院长(分管院长)认为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其他案件。
  
  二、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时需要哪些材料?
  
  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其他事项,应当有书面汇报材料。其中讨论案件的书面材料,应当做到案件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准确,说明问题完整,拟处意见明确。
  
  提交讨论案件的汇报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讨论案件的概要;
  
  (二)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
  
  (三)案件的争议焦点;
  
  (四)合议庭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
  
  (五)存在问题及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提交讨论的案件,合议庭有两种以上处理意见的,必须表明哪种系倾向性意见。
  
  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事项的汇报材料,承办人打印后,于会议前三日统一交研究室登记。研究室负责在审判委员会召开前二日将汇报材料分送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通知与会时间。
  
  审判委员会委员应认真阅读汇报材料,全面了解讨论的案件或事项,并可以口头方式向有关承办人了解情况。
  
  审判委员会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决策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的所有的重大案件,例如法官在审判时认为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以及终身监禁等的刑罚的,就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最后的判决结果,并且审判委员会还肩负监督审判员处理案件的职责。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罚金的适用方式根据...


·交通事故无责需要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无责需要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误工费还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是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包括哪些?现在一些大型国企在融资的时候都喜欢发行债券,这样融资成本会低些。有些公司发行债券后,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也就是拿到交易所进行买卖,这样有利于提高债券的流动性。目前,《证券法》对公司债券上市有严格规定,那么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有哪些? 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首先要接受治疗,恢复身体。而且也只有治疗完结,进行了伤残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的准确数额。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既能获得最多的赔偿,又不会超过诉讼时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好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车祸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和解、私了。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签署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涉及保险理赔的,当事人拿着赔偿协议书去找相应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一般而言,对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至迟会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于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会在达成赔偿协议10日...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已经过期但未超过一年时间,还没有换证的话,这个时候可以按照正常的手续来办理换证业务。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带到车管所去,然后在车管所填写驾驶证换证申请表格,将自己的证件,一寸照片递交上去,就可以办理好新的驾驶证了。如果的驾驶证过期已经超过一年的话,这个...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接受缓刑考验期的三个月,经过三个月之后,原来的情况就不再执行了,判处拘役一个月,意味着你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一个月,但是又给你判处缓刑,就是暂缓执行上述拘役,给你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前述拘役就不再执行了。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


·车损险的内容包括哪些?
      车损险的内容包括哪些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损险也有种种除外责任,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肇事者对其子女也就是被抚养者必须进行合理的赔偿,给予其足够的交通事故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如何确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心的问题。 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是作为一次整体性的事故来处理还是数个单独的事故而分别定责。 对于多车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应当作为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