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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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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若要辞职,需要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辞职的流程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4、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档案转出。5、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6、在辞职前,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自己也有好处。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提到书记员,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就是法院,即便是在其他行政单位,聘用制的这些员工也没有可以随时辞职的权利。而且聘用制的员工辞职的话还比较简单,像是行政单位内的这些正式员工,在法定期限内,甚至都不能轻易提出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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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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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停运费和误工费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费用,前车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被损坏,需要进行赔偿。后者是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受到伤害,人员不能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赔偿。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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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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