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三、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的主体、诉权和责任问题探讨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企业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在注册了商标后都是会受到商标法的保障,如果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法分子做出了侵犯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后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明知是侵权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有哪些
      所谓的商标近似指的是商标法的一种指两种不同的商标文字,在外形读音含义或者是构成元素上以及排列顺序上,具有相似的特点,无论是外观或者形状或者是颜色的方向辨认,都会使公众误认为是相同的标志的一种概念称之为商标近似。商标近似易使公众在对不同的商标造成混淆,也容易发生商标侵权纠纷。为避免不同商标相似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对相似商标的判断尤为重要。法律学上对于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要根据看不同的商标看有没有因为相似而发生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同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许多软件开发者反映自己去申请著作权登记的时候却被登记机关一次次以材料不完整为理由拒绝,其实只要在登记之前仔细审阅自己的的材料是否符合登记要求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总是出现,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材料: 1)软件源代码提供word文档(4000行不包含注释和空格行),前2000行和后2000行; 2)软件说明书...


·申请商标续展的哪些情形会被驳回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是商标续展申请时依然存在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请求的情况,通常有三种:1、超过宽展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2、自行改变原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的;3、自行扩大原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使用范围的。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之后,如申请人不服,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


·软件产品的登记是软件著作权吗?
      某公司或者个人开发了一项软件之后投入到市场中使用并获取丰厚营利的同时,也会招致许多不法企业觊觎其软件的价值而侵犯软件所有人的权益,为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软件所有人要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合法登记,那么,软件产品的登记是软件著作权吗? 一、软件产品的登记是软件著作权吗? 软件产品的登记不仅仅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还包括合同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根据该条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具体的损失一般情况下的话,如果具体损失达到了300元,就会赔偿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何时专利生效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何时专利生效申请专利权是比较复杂的,一般情况下所花费的时间都是比较长。但在此期间,可能自己的专利会受到他人的侵害,因此多数申请人就急于想了解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这样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出保护。 一、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


·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现如今,国人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渐增强,不仅知识产权的地位日益凸显,商标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部门依据法规授予对商标提出保护申请的专有权利。申请了商标权,其他人使用即是非法行为。只有商标权利人才有此商标的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和续展权,以及禁止其他人侵权的权利。商标一般是由图形、文字、数字、字母、不同颜色、三维标志组成,或者是以上几个要素组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二、专利侵权分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标照按照下列顺序计算:1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 、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 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具体可以参考以下一些法律条文:1、《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


·商标无效公告后注册需要多长时间以后
      商标无效公告后注册需要多长时间以后?1、商标无效一年后才能申请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6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多长时...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