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经常受到您的混淆。那么,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普通损失小、无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1)可自行认定责任,由肇事方之间填写,并签字;不一定非要打110报警,由警察来填写;最后一定要电话通知责任方的保险公司。
  
  (2)责任认定不清时,到110等交警来认责,根据交警意见填写,最后电话通知责任方保险公司。
  
  (3)适合一方事故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事故,用于事故快速处理。
  
  (4)适合出警方便的地域(如城区道路)。
  
  2、事故认定书
  
  (1) 普通损失小、无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起诉时必须去交警队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换成事故认定书。如一方不配合,可单方去交警队办理。
  
  (2)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事故或有重大人伤时,由交警制作事故认定书。
  
  (3)事故发生在偏僻路段、郊县、山区等地(精力薄弱地方,出警不便),交警直接制作事故认定书(无论事故损失大小)。
  
  3、两者关系
  
  (1)法律效力:赔偿协议书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属于自行协商的结果,是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适合于处理能友好协商的事故。事故认定书是市政府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力实施,是诉讼时法院对交通事故事实认定的唯一法律依据。
  
  (2)制作者:赔偿协议书可以是肇事司机自己填写并签字(并不一定要警察在现场),也可以由警察来填写或指导填写;但事故认定书一定是由警察制作的,且上边有执法机关印章。
  
  4、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范本: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 ? ?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当事人情况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
  
  时间经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越详细越好,时间、地点、双方驾驶的车型、行走的方向最好都写明> 经调解协商,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保留一份。
  
  本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主要是赔偿协议书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属于自行协商的结果,是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适合于处理能友好协商的事故。事故认定书是市政府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力实施,是诉讼时法院对交通事故事实认定的唯一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逃逸会被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判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就要被判刑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您是不清楚自己的企业因为占地征收而拆迁政府给出的补偿费用是一样要缴纳税务的,而且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具体缴纳哪些方面和缴纳多少您应该也是不清楚的吧,那么接下来我们将带您了解下。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税的规定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经常受到您的热议。那么,您知道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37601元 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6391元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26422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1...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汽车一定要有车牌,等于给车子贴上了属于你的标签,如果行驶中出现什么问题,自然是看车牌号找人。如今汽车越来越普及,所以关于汽车牌照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完善,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有利于加强您对这方面内容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保留号牌条件放宽 此前,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也就是说,过去申请使用原车牌号要符合...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交通事故中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存在一段真空,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 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怎么样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


·进口车关税是多少 怎么进行计算
      一、进口车关税是多少 怎么进行计算 进口车价格组成里面,关税只是一部分,还有很重要的一项是消费税。 目前国内进口车的价格主要由5部分构成,即:到岸价格(国外裸车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和经销商费用(包括车辆运输费用,报商检的费用,集港仓储费用,许可证费用,经销商利润)。 一般的进口车价格计算公式为:到岸价×(1+关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率)+经销商费用=进口车基本价格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消费...


·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在可能涉及到大额财产时,比如:房产等,都喜欢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那么,在法律上,究竟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办理公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必须先公证: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这个是应当注意的。因为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正当权益。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