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尽职调查,做到对合同相对方各方面的信息清楚,对合同标的有关问题清楚。
  
  (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
  
  a合同相对方是企业的,要收集、调查相对方的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办事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调查其有无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
  
  b合同相对方是个人的,除要收集、调查其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身份证、是否对外经济投资、有无影响其履行合同的不良嗜好等)外,其家庭成员尤其是配偶的信息也需要调查收集,该两人是否有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尤其是其配偶负债有可能变成其共同债务,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
  
  如果需要相对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对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从业范围有无限制进行调查。
  
  (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
  
  所谓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合同所要完成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交易。例如购销合同,要对所购商品的质量及相关的运输、储存等进行充分的了解。
  
  (3)尽职调查中,要注意收集证明主体信息的企业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件,证明资质能力的资质证书、产品合格的合格证书等,如是复印件,原则上需要与原件核对,并由提供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的需要逐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合同签订之前、签订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更加小心注意。因为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设下陷阱,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害,那必然就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同时在一些细节上面格外谨慎。
  
  


·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合同诈骗罪其实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具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话,应该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从合同与附随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从合同与附随义务的关系是什么?从合同与附随义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的关系,在从合同之中也可能存在附随义务的。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例如,花店在出售新鲜花枝的时候会包装好花束以便顾客携带;出售锅炉的店家应当告知购买者使用锅炉的注意事项;超市应当保持购物环境的安全,避免损害顾客的人身安全等。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主给付义务,例如交付货物转...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解除合同诉讼标的物就是解除合同中涉及到双方的纠纷的矛盾的经济财产或者物品,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物的合法认定后,司法机关才能合法的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并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关义务。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


·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一、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


·一、合同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会包含很多的内容, 社保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社保怎么办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二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者进行缴纳。 2、做为自谋职业者缴纳,最大的影响...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一、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解决方法。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一般采用这样几种方法: (1)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协商解决的方法; (2)由当事人...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但是贸易行为一般都与经济活动有关,故而很多的贸易合同的有效期都是比较短的,若是由于签署了此类合同,但是之后对方不能按期交货等违约事项,其诉讼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在此期间内没有提出诉讼请求,会被认定为是不想起诉。二、贸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调解优点是它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法院调解,亦称诉讼...


·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写合同协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写合同协议书? 一、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写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在书写时需要把双方的信息、拟定合同的目的、违约责任等事项记录清楚,以便产生合同纠纷。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签订合同内容注意哪些方面 (一...


·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会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到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