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不可以;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毒工具等。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权提交材料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见“申请文件段落”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5.专利项目所获奖励的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三、专利侵权的法律保护
  
  1.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2.专利侵权的法律后果
  
  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关于调解的内容。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要求,可以进行调解工作。调解的内容包括2点:
  
  ① 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② 可以就一些专利纠纷进行调解,具体有:
  
  (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2)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3)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4)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5)其他专利纠纷。--对于第(4)项所列的纠纷,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就是属于自己研发的作品而国家所授予的权利,但这个专利权也是有限制范围的,如果不是属于自己的作品那么就不会得到此权利;特别是对于科学的发现,这种就不能被授权,自然界中的现象是不能拥有此权利的。
  
  
  


·侵权商标使用证据认定是怎么进行的?
      侵权商标使用证据认定是怎么进行的?商标侵权的证据可以从商标注册证、侵权产品样本、侵权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起诉来进行处理。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


·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1、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2、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商标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


·恶意抢注册商标如何进行认定?
      恶意抢注册商标如何进行认定?“恶意抢注”的认定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


·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一、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关于著作权,我国没有强行规定必须要进行登记,但就其中的软件著作权来讲,此时实行的就是登记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那在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1、 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 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用人单位因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所进行的这样的一种职务方面的发明都是依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来进行的,所以它这个归属权的话,还是应当是属于用人单位所拥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关的报酬。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


·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 ? ? ? “商标”是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它既关系到每个人的衣食住行,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计民生。我国对《商标法》十分重视,所以自1982年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经修改三次。虽已经多次完善,但商标侵权纠纷仍时有发生。那么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呢?什么叫做商标侵权以及商标侵权的种类有哪些呢? 一、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呢?我们在“知识产权...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合并备案怎么办理? 备案商标注册代...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不管是一般注册商标,还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只有10年。不过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商标权人可以申请进行续展。那么申请著名商标续展时间是多久呢?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进行续展的,这样就能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那么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每个商标从拿到证书起,可以使用十年。十年后,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续展。商标的续展跟商标注册一样都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也有区别:(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9)重复授权、不符合专利权的定义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