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依职权或依投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2)海关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权人的申请对商标进行备案,扣留进出口的嫌疑货物;还可以依职权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查处,做出没收侵权货物、罚款等行政处罚。(3)公、检、法,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院负责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法院负责商标有关的行政、民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其中,不服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的行政诉讼,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二、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对于假冒商标侵权的行为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侵权行为严重的,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判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商标侵权提供来源需要承担责任吗?
      商标侵权提供来源需要承担责任吗?行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提供的,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需要停止提供即可;商标侵权一般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二、商标侵权的基本分类就主体来看,在商标侵...


·著作权网络侵权行为都?
      著作权网络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一、著作权网络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二: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


·我国保护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二、如何办理授予专利权登记手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


·商标注册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商标批准注册成功之后,如果想要对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以及其他的一些注册事项进行变更,则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变更的申请和变更手续的办理。想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的名义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项,有两个途径可以进行变更,分别是由申请人去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进行办理;或者直接交给具有国家认证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申请人应该根据自己办理的是商标注册变更还是商标注册人变更,具体情况来填写相应的申请书:(1)想要进行名义变更或者...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一、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一)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


·商标已经注册会被无效吗
      商标已经注册会被无效吗?商标已经注册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被宣告无效,商标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如下五种类型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管理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作出的决议,当事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都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我国新制定的商标法当中也规定了行政复议。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是,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一、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为前...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法律中规定的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呢?同时如果受到侵权,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程序
      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民事纠纷的相司法解释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具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和公众知晓程度,其公众的知名度有相应的数据进行参考和支撑,可以由商标持有人自己证明该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也可以在双方发生纠纷后提交至诉讼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该商标持有人对该商标已经使用了一定的年限,并非是抢注等情况 取的该商标;该商标其宣传的范围及维度和地域主要在哪些方面,或者是某些驰名商标在当地相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