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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没有,股东认缴时间是自行协商确定的,现在不做强制性的要求。注册资本认缴制文件的详细规定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注册公司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每一家依法注册的公司肯定都有公司章程,但是不同公司的公司章程当中的详细条款,没有什么可比性,包括对股东认缴时间的规定,但是,认缴时间拖得越久,可能越不利于公司的运营,因此,各位原始股东要谨慎确定认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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